環諮委討論構建環評制度

【本報訊】2011年環境保護局環境諮詢委員會第一次平常會議於日前(7月4日)舉行。會上,委員會聽取了環境保護局各項政策和工作的進展情況,包括預先了解即將推出諮詢的《構建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探索文本》內容,並提出很多專業意見,有利完善整體制度建設。委員會認為,對於土地資源珍稀的澳門,建設發展和環境保育之間難免出現摩擦,一個科學化且切合澳門實際情況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起著關鍵性的平衡作用,希望各個相關部門互相配合,理順行政流程,讓環評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會議由環境諮詢委員會副主席梁維特主持。環境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紹基向委員會介紹局方各項工作情況,包括制訂《環境噪音的預防及控制》行政法規、“環保與節能基金”、環保車稅務優惠等政策的最新進展。在環境規劃方面,經收集和整理公眾意見後,局方正在編制本澳首個《澳門環境保護規劃》文本,作為未來10年環境保護規劃的綱領,有關文本將於下半年進行公開諮詢。

張紹基指出,在“2011澳門環保周”期間啟動的“環保FUN”活動,是以資源回收作為切入點,以獎賞的形式,實現推動市民實踐環保理念的目標。未來將會因應活動情況作出相應調整,並加入更多環保元素,進一步擴大活動的成效。

根據環境諮詢委員會的職能,委員會可對環保範疇的政策措施提出意見。為了讓委員會預先了解即將進行公開諮詢的《構建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探索文本》,以便汲取更多專業意見和建議,環境保護局環境規劃評估廳廳長馮詠阡就有關內容作出詳細介紹。她表示,探索文本是從澳門自身的角度出發,參考世界各地,包括內地、香港和其他歐美國家的制度內容和標準,分析有關制度的優缺點,以及將會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委員普遍認同構建本地適用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重要性,尤其是澳門缺乏土地資源,在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育之間容易產生磨擦,故需要清晰的標準和規範,一方面讓政府有關部門有審批的理據標準,也讓投資者有法可依。有委員認為,加入環境評估的程序應與現行工程審批程序相配合,避免因加入環評條件而拖慢審批流程,建議政府內部成立跨部門的工作小組,檢討審批程序和標準,在原有程序和環評制度的基礎上理順整體行政流程。此外,政府亦應藉此機會加強人員培訓,逐步建立本澳的環境保護和環境評估人員隊伍,以提升本澳環保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