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被拒上訴終院再度駁回 

【本報訊】終審法院再度駁回在政府總部斜對面舉行集會被拒的上訴。

計劃集會的同一發起人早前被警方反對在這處集會,這次再申請集會,已將集會人數限定為3人,又提出集會期間為暑假,不會影響交通和行人往來。

終審法院在判詞中指出,警方根據集會示威權法律規定,為維持公共道路交通和行人秩序限制集會,屬於警方自由裁量權。終審法院認為,警方在行使這項權力時沒有明顯錯誤或絕對不合理,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