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統一戰線制度化

把是否重視政協工作、能否發揮好政協作用,作為檢驗各級黨委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的重要內容

5年前的2006年,中共中央頒發了《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2006年5號文件)。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以中共中央的名義下發的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專門性文件,成為指導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5年間,全國各級政協為更好地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進行了有益嘗試。不少地方制定了政治協商規程,並探索了多種新的履職實踐形式。

據《瞭望》新聞週刊瞭解,中央和地方多個調研組近期對5號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了摸底。為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增強政協履職實效,目前高層已要求繼續深化5號文件精神,適時制定實施意見,鞏固發展全黨全社會重視和支持人民政協工作的局面。

同路人、同盟軍

“同路人、同盟軍”,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年來,高度重視同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團結合作的形象縮影。

統一戰線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革命的一大法寶。早在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就號召發起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成為取得抗戰勝利的一大法寶。陝甘寧邊區政府實行的“三三制”政權,即是由共產黨員與其他黨派、無黨無派的人組成“聯合政府”,實行民主合作,共同建設邊區。這一制度從1940年試行,到1941年在陝甘寧邊區和各敵後抗日根據地普遍推行。

新中國成立的關鍵時刻,18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發佈《紀念五一勞動節口號》,提出“各民主黨派個人民團體及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受到各民主黨派人士的熱烈歡迎。

曾為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進行講解的中央黨校教授陳雪薇對本刊記者說:“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是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人士的共同追求。8年抗戰也磨合了中共和各民主黨派的感情。此時,民主黨派紛紛響應中共的號召,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場,促成了新政協的誕生。”

1949年9月21日,新政協第一次會議召開,國旗、國徽、國歌、紀年、國都與國號,皆由政協確定。政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作為一份具有國家憲法地位和作用的文件,確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性質和政權制度,規定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各項民主自由權利,以及政治、經濟、民族、文化教育、外交等基本政策。

新政協選舉產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和政務院副總理中,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均占一半。政務院下屬的34個機構的109個正副職領導職位中,民主人士占29人,其中正職占15個,這成為民主聯合政府的直接外在表現。

全國政協常委、中共中央黨校原副校長李君如撰文指出,當時人民政協無論在構成上,還是在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上,都成為共產黨與民主黨派民主協商、民主決策的重要機構。

“新中國成立之初和‘一五’計劃時期,各民主黨派合作主題有所變化,即圍繞社會主義建設。大量科技、文化人才、社會賢達、海外歸來華僑集中在民主黨派,他們在經濟、社會、文化、科技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央黨校教授劉春說。

在1956年4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毛澤東闡明瞭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的關係,提出“共產黨萬歲”、“民主黨派萬歲”。當時發表的《論十大關係》也指出“究竟是一個黨好,還是幾個黨好?現在看來,恐怕是幾個黨好。不但過去如此,而且將來也可以如此,就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

劉春說,“長期共存、互相監督”方針的提出,極大鼓舞並調動了各民主黨派成員參與社會主義建設的政治熱情。遺憾的是,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在運行一段時期後出現了曲折,特別是在“文革”期間遭到了嚴重破壞。

即使在“文革”中,周恩來總理也苦心保護了黨內和黨外的許多負責幹部及文化、教育、科技專家,特別是他保護黨外人士的事例,感人至深,不勝枚舉。

1978年3月的第五屆全國政協第一次會議,選舉鄧小平為全國政協主席。陳雪薇說:“剛剛走出‘文革’歧路的中國共產黨,非常重視統一戰線工作。鄧小平出任這一職務,目的在於更廣泛地團結包括幾千萬海外華人在內的愛國人士,為建設‘四個現代化’貢獻力量,同時也著眼于祖國的和平統一。此後,鄧穎超、李先念等老一輩中共領導人也擔任過全國政協主席。”

肝膽相照

“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是1982年中共十二大明確提出的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其基本精神是鞏固和發展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的合作,擴大和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1989年中共中央頒佈《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後,1993年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確認了這一基本制度。李君如說,這一政黨制度,既體現在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在重大決策、重大人事安排時的直接協商,又體現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及其他民主制度中,尤其直接地體現在人民政協制度中。

2005年2月,中共中央頒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在總結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歷史經驗和成功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新形勢下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原則、內容、方式和程序,是指導新世紀新階段我國多黨合作事業的綱領性文件。

2006年一年之內,中共中央又先後下發5號文件和《關於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等。後者要求,不斷推進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2007年,黨的十七大提出促進“政黨關係和諧”的命題,指出“要加強同民主黨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選拔和推薦更多優秀黨外幹部擔任領導職務。”

作為落實這一要求的舉措,2008年全國省級領導班子換屆中,經過民主推薦和大會選舉,一大批民主黨派、工商聯成員和無黨派人士進入省級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當時新一屆省級領導班子中,非中國共產黨人士有205人,其中民主黨派人員166人;各省級領導班子中,新提拔的非中國共產黨人士有118人。

2009年,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0周年大會上,胡錦濤在要求人民政協“繼續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時候,明確肯定了“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

由中共中央黨校黨史部副主任謝春濤教授主編的《歷史的軌跡:中國共產黨為什麼能》一書中,有著這樣的總結:從歷史的回溯中可以看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是近代中國在經過多黨制實驗的失敗、兩次國共合作的分裂這樣一個痛苦經歷之後而選擇的政黨制度。它避免了多黨的無序傾軋,也擺脫了一黨的專制獨裁;它既不同於蘇聯等國實行的一黨制,也不同於歐美等國家實行的兩黨制或多黨制。它是從中國實際出發、富有中國特色的政黨制度。

“五位一體”

“2006年5號文件頒發後,政治協商圍繞現代化建設、和諧社會主題內涵更豐富了,也探索了很多有效形式。政協在宏觀、微觀層面已經對和諧社會建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中國形象起到重要作用,這一點非常突出。”劉春這樣認為。

5年間,為落實5號文件,各地普遍召開了政協工作會議,制定出臺實施意見。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新聞發言人趙啟正就透露,浙江及其他12個省級或副省級地方黨委出臺了專門規範政治協商的制度性文件。

2009年,中共廣東省委在全國率先出臺了《政治協商規程(試行)》,規定了政治協商的內容和主要形式,明確了政治協商每個程序的責任部門、工作職責,並把是否重視政治協商納入黨政領導的政績考核內容。重大決策的出臺、重要的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和修訂、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等,都列入事先協商的內容,並規定了相應的程序。這在很大程度上強化了政協政治協商、政治參與的“硬度”。

全國政協台聯界別委員張嘉極對此非常讚賞,他舉例說在《廣州市珠江三角洲規劃綱要的實施細則》和廣州市70年城市發展規劃的制定時,都通過政協邀請各黨派討論並提出修改意見,市長親自批示,有關部門及時反饋採納意見,不採納或部分採納的還要說明理由。

隨著政協工作的日益規範化,各級黨委越來越多地把政協工作納入黨委工作整體佈局。一些地方黨委常委會定期研究政協工作,黨政主要領導分工聯繫政協,參加政協重要會議和活動,一些地方政協主席列席黨政有關重要會議。針對一些重大問題的政協協商、重要情況向政協通報、黨政職能部門與政協專門委員會溝通聯絡初步形成機制。

一些地方組織專題協商會、專題資政會、界別協商會,探索網絡協商議政、秘書長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多層次協商的工作機制。一些地方黨委主動給政協出題目、交任務,委託政協開展重大課題調研,邀請政協委員參加重大項目論證,建立政協調研成果採納落實機制,推動參政議政成果轉化。

劉春說,5年來,各級政協圍繞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制定“十二五”規劃、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問題,特別是在完善國家區域發展戰略佈局、應對氣候變化、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加快構建社會保障體系、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證食品質量和安全等方面進行了大範圍、高頻度的調研。一些地方政協積極探索建立政協建議案和重點提案公示制度、向黨委和政府反映重要意見和建議的“直通車”制度,及時提供決策參考信息。

據本刊瞭解,5年來全國政協收到的兩萬多件提案中,已被承辦單位採納和擬採納的超過81%。

目前,政協已形成深化黨派合作、突出界別特色、發揮委員主體作用、加強專門委員會建設、加強機關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