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事故遇難者獲賠91.5萬 死亡人數增1人 升至40

【綜合中新社溫州7月29日電】29日,記者從“7•23”事故相關部門獲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過與事故遇難人員家屬具體協商,“7•23”事故遇難人員賠償救助標準為91.5萬元人民幣。據最新消息,“7.23”事故死亡人數上升至40人,昨晚一人因搶救無效身亡。

賠償標準提高至91.5萬

26日淩晨1點,“7•23”事故善後工作組,依據國務院2007年頒佈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達成了賠償50萬元的意向協定。對於這個賠付以及說明,死亡旅客家屬並不接受。部分死亡旅客家屬來到溫州市委市政府門口,要求與鐵道部官員見面,提出自己的訴求。

隨後,善後工作組又認真聽取了遇難人員家屬等意見,充分進行了法律論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員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的,賠償權利人權選擇按侵權責任法要求賠償的精神,本著以人為本、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並與遇難家屬進行了進一步的溝通協商,總指揮部研究決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為確定“ 7•23”事故損害賠償標準的主要依據。

“7•23”事故遇難人員賠償救助金主要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及精神撫慰費和一次性救助金(含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合計賠償救助金額91.5萬元。

一福建籍乘客搶救無效死亡

記者29日上午在溫州市殯儀館採訪時得知,“7•23”溫州動車事故中的一福建籍乘客陳偉在溫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於7月28日晚10時45分左右被宣佈死亡,並于29日淩晨2時左右被送到溫州市殯儀館。目前,陳偉的妻子等7名家屬已在溫州多天,等待其生命出現轉機;另有8名家屬29日下午還將陸續從福建趕往溫州。

陳偉,男,今年42歲,福建籍,在福州市辦有一個小型紙盒包裝廠。據陳偉妻子劉長蘭和劉長蘭三兄劉斌向記者介紹,7月23日,陳偉搭乘上海開往福州的D301動車組回家,事故發生前,陳偉還給妻子打電話報過平安,讓妻子在家做好好吃的等他。後來,劉長蘭和劉斌等打了好多電話沒人接聽。一直到溫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的工作人員看到陳偉手機上未接電話後才通知其家屬。劉長蘭於7月24日早晨從福州包了一輛計程車趕到溫州。事後,鐵路部門告訴陳偉家屬:陳偉當時坐的是D301第1節車廂第5號座位。

這幾天,陳偉被安排溫州市第二人民醫院ICU搶救,一直處於深度昏迷當中,其家屬一直在醫院等待奇跡的出現。據醫生告訴家屬,陳偉受傷最嚴重的主要是頭部,其他還有多處骨折。

7月28日晚上10時30分左右,陳偉家屬接到醫院通知,讓他們趕到醫院。10時45分左右,陳偉家屬接到通知,陳偉被宣佈死亡。據陳偉家屬告訴記者,當時,鐵路部門和溫州當地政府的工作人員都在現場,雙方還談了相關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