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假日施工妨民休息 關翠杏盼採措施減影響

【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指公屋工程在假日施工,妨礙市民在假日休息。她認為當局批准特許施工時段時應充分考慮居民的作息權利。她就這問題向當局提出質詢。

關翠杏說,早前她接到居民投訴受公共房屋工程於週日施工影響,工程器械所發出的噪音使他們難在假期中好好休息,無法調息精神、體力。案主曾向相關部門投訴,但答覆是由於該工程獲具權限當局批准可在假期內施工,故投訴無效,工程還是照樣在週日繼續進行。

她指出,據現行法例規定,平日晚上八時至翌日八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全天不准使用打樁機或氣鎚,不准在住宅和醫院二百公尺範圍內使用流動或固定機械設備進行土木建築工作,因公共利益獲特別批准的工程除外。相關部門會允許一些具緊急性或工期緊迫的公共工程,在特許的時段內施工。但當局批准這些公共工程於特定的時間內施工之前,應多從居民的角度考量,要求施工實體盡可能將噪音較低的工序安排在特許時段進行,盡量減輕施工對居民休假的影響。

關翠杏質詢當局:

1、 儘管因應公共利益當局可適當放寬工程施工時段,但必須充分考慮周邊居民的作息權利。當局在批出特許施工時段時會否同時附加對工程噪音或其他影響的明確限制或要求?會否有措施要求工程承建商盡可能將噪音較低的工序安排在特許時段進行,以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2、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網站公佈的特許工作時段資料,當中大多數獲批在特許時間進行的工程,是上述部門負責的公共工程,令人質疑當局在審批時能否確保有關審批的公平、客觀和必要性。當局會否考慮把特許時段施工的審批權,交由非負責工程項目的部門負責,以確保有關批准能平衡周邊居民的作息權利?

3、 當局於去年初曾就實施多年的噪音法進行公眾諮詢,並收到不少公眾的意見,當中包括對高污染的傳統撞擊式柴油錘打樁設備加以規管,逐步淘汰相關設備,並會設立噪音限值及發出環境執照的監管機制,以便在法制層面上保障居民的健康及生活環境質素,爭取在去年之內進入立法程序;今年三月,當局又稱會在現行規管噪音法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並已進入了立法程序。究竟現時進度如何?有關行政法規最終會在何時能夠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