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利用少年販毒一人羈押

【本報訊】檢察院就日前發生的一宗利用青少年販毒案,已完成初步偵訊工作,其中一名涉案嫌疑人已被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檢察院稱,涉案的三名男子分別姓梁、姓鄭和姓馮,年齡由十六歲至十八歲。警方根據情報,指北區一名青少年在暑假期間從內地偷運毒品來澳向同輩販售。本月十一日凌晨,警方在北區對梁某的居所附近將其截獲,有人供稱將毒品存放在馮某關閘的住宅內,警方在該住宅搜出廿四點九六克毒品“K仔”、零點六五克冰毒和兩粒毒品“五仔”,在住宅內拘捕鄭某,有人承認參與偷運毒品來澳,每次賺取三百至五百元的報酬。

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案中三名嫌疑人涉嫌觸犯販毒罪,其中梁姓嫌疑人利用初中生販毒,性質十分惡劣,向法官建議並獲准對其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即時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涉案其他嫌疑人亦被採取定期報到、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案件交還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檢察院稱,毒品是社會公害,教導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認識毒品的危害及破壞性,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均十分重要,家長應關注青少年暑假期間的交友情況,提供協助及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