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富
本澳有團體日前公佈一項調查顯示,六成受訪者認為當前食安形勢“問題太多,令人失望”;近九成半受訪者擔心食安問題,受訪者最擔心是“農藥、抗生素、重金屬、防腐劑等殘留問題”,其次是“食品中違規使用添加劑”。這一幾乎全民擔心食品安全的結果令輿論一片譁然,幾乎所有媒體都爭相報導。其實冷靜下來考慮一下,卻又覺得有點難以接受,雖然該資料顯示出市民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關注程度已經得到較大提高,值得高興。但是從另一個方面,“幾乎全民擔心食品安全”的結果確實顯示出本澳在食品安全保障上存在很大問題。而且這種高度擔心本身就就值得思考,是本澳食品安全現狀真的如此不堪?還是因為其他因素而讓民眾對食品安全問題“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另外,在保障食品安全上是否完全是政府的責任?
信任缺失致食品安全被“妖魔化”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生活條件日益改善的人們越來越重視“吃”的問題。但是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一次次的衝擊著人們的神經。從廣受關注的“三聚氰胺”到演化為世界食品安全事件的臺灣“塑化劑事件”,而且不單單是國內頻頻被爆出食品安全的問題,歐美等發達國家和一些國際品牌所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多的被揭發出來。一時間,幾乎沒有什麼食品值得信賴,“明天還能吃什麼?”這一話題被廣泛討論。加之輿論媒體的大肆渲染,令到很多人不敢相信任何的食品提供者。調查亦顯示出,受訪者認為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最大的原因是商家過分追求利益而導致。
除了對食品提供者不信任,對政府在監管方面的不信任也是出現高比例市民擔心食品安全的重要原因,此次調查就顯示在受訪者對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看法問題中,百分之四十三點九的受訪者認為政府監管工作“不到位”,表示“一般”的佔百分之五十點七,認為“到位”的僅佔百分之四點九。在這種從源頭上懷疑,過程中對監管不信任的情形下,出現對食品安全擔心度極高甚至“妖魔化”的結果也是不足為奇。
保障食品安全不僅是政府的責任
在調查中,多數受訪者除了對政府的監管表示不信任外。亦在食安工作意見中提出希望“成立食品安全局,健全法律法規,完善監管體系,加強執法力度”、“對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生產加工企業嚴加懲罰”、“增加問題食品事件透明度”、“對銷售不安全食品的地方進行全面查處”、“密切與世界各地食品安全部門的聯繫,完善食品安全領域的全球治理機制”等意見。而且舉辦調查的團體亦在總結之中著重建議政府應在應對食品安全問題上集中權利避免政出多門、建立健全風險評估和應急機制、加強宣傳教育及申訴處理工作等。
對於這些建議,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持積極可肯定的態度。因為作為一個執政為民的政府理所應當要為市民的食物安全築起一道堅實的壁壘。但是僅僅這些就足夠嗎?保障食品安全是否真的是政府工作到位了就能“畢其功於一役”?況且,從現實來看,由於實際情況的限制,本澳在食品方面基本是不進行自我生產的,所依靠的絕大多是從外地輸入,尤其是內地輸入,而從很多管道可以瞭解到,在確保供澳食品安全上內地政府是下了很大努力的,數十年來基本沒有出現過問題,所以本澳政府在供給安全的保障上所能發揮作用的空間是不大的。也就是說,在正常管道的食品供應中,本澳食品安全情況還是值得信賴的。
當然,這並不是意味著政府可以在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上可以放鬆警惕。事實上即使是正常管道的供應也不能排除出現問題的可能,所以政府仍需繼續完善和加強監管,做足資訊發佈等工作。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對本澳食品安全產生最大威脅的應該是非正常管道的來源,比如走私等,單單通過拱北關閘以“螞蟻搬家”形式進入澳門的食品每天就不計其數。這些缺乏保障的貨品嚴重威脅這本澳的食品安全。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形最大的原因是作為消費者的市民有需求。市民一些不合適的消費習慣讓這些沒有安全保障的食品可以堂而皇之的在本澳出現。所以沒有市民的配合,要消除該些食品安全的威脅是非常困難的。
其實,這就涉及到市民食品安全意識和行為的問題。雖然幾乎全部的市民都對食品安全表示擔心,但是卻缺乏預防意識以及配合政府開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主動性。比如調查發現:受訪者面對問題食品時,七成人“扔掉不吃”,只有約一成受訪者會主動爭取自己的權益“找零售商要求退換”;百分之九十三點五受訪者沒有向政府部門投訴或舉報,原因依次為“投訴或舉報不能解決問題”、“不知道如何投訴或舉報”、“不願意花費精力和時間去投訴或舉報”等。若情況持續如此,就算是將來法律法規得到進一步完善,沒有市民的舉報投訴配合,在實際執行上恐怕也難以取得理想效果。而一些不良商家則會繼續進行危害本澳整體食品安全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