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關注不誠營商手法

【本報訊】消委會關注鄰近地區近期有商號以不實手法經營,令旅客買到價高物非所值的電子產品。

香港消委會早前公佈兩間商號以不實手法經營,被投訴的商號以利誘及誤導,低價招徠,待旅客付款後告知無貨,或以誤導手法出售產品,旅客事後始發現產品物非所值,或無店員所聲稱的功能。

本澳消委會稱,2011年上半年會方接獲投訴3438宗,其中涉及電子產品(包括:電腦產品、攝影器材以及通訊器材)之個案321宗,佔總數9.3%水。321個案中涉及遊客的個案共101宗,投訴的產品包括電腦13宗,攝影器材25宗,通訊器材63宗,佔消委會處理電子產品個案總數31.5%。這類個案雖非完全與香港出現的以不實手法經營,導致旅客買到價高物非所值產品的情況相同。但這情況仍偶有出現,對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有負面影響。

消委會表示,會方將依法律與有關政府機關聯繫,處理不良手段經營之商號,並與業界溝通,敦促誠信經營。消委會近期向內地近四十個省市的消保組織發出消費警示,提醒訪澳旅客注意商號不實經營的問題。

消委會同時呼籲加盟商號及誠信店以一貫的殷實經營手段與態度,盈利之餘為促進澳門建設國際旅遊休閒城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