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公告今日發佈宋楚瑜處於進退關口

今日是 九月十五日 ,按照台灣「中選會」訂定的「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第八屆立委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的規劃,「中選會」將於今日發佈兩個選舉「公告」,其一是「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其二是「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公告」。前一個「公告」將載明選舉種類、選舉區、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及受理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之起止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事項;後一個「公告」則載明申請返回台灣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時間、地點及應具備表格等,此項權利將在 九月十五日 至 十二月五日 行使。

按規定,「中選會」今日發佈的「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將宣佈由九月十六日至 九月二十日 ,受理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申請人應具備申請書、連署保證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國民身份證正本(驗後當面發還),聯名向「中選會」辦理。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並應繳驗受託人的國民身份證正本(驗後當面發還)及附委託書。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申請為「總統」被連署人,是必須與「副總統」被連署人一起進行的,而且一經申請就不得更改,也不得撤回。因此,宋楚瑜是否參加「總統」選舉,其副手是何人,最快在明日,最遲也應在 九月二十日 ,就可揭盅。

不過,有消息說,宋楚瑜對是否參選「總統」,將採取「分兩步走」策略。第一步是「表明會參選」,亦即必將會攜同其「副手」一同申請為「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此舉是旨在維系親民黨提名「立委」參選人的氣勢,並為自己最後確定是否真的參選「總統」,預留必要的空間。

第二步則是在 十一月二十一日 至二十五日「中選會」正式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登記申請之時,這是宋楚瑜是否正式宣佈參選的關鍵時刻,亦即「決定是否參選」。宋楚瑜曾說過,如果連署超過一百萬人,且選舉經費有著落,即必會正式宣佈參選;倘連署人數達不到此數,即使是是已跨過二十五萬七千多人的「連署門檻」,也將會不參選。倘若聯署人數達到「門檻」的一半即十七萬九千人,即使放棄進行候選人登記,其先前繳交的一百萬元連署保證金,也將會獲得退還。  宋楚瑜的計算方式很簡單。一般上,每個連署人可以化為三張有明確投票對象的選票。倘連署人數超過一百萬,屆時投票給他的選民則有可能會達到三、四百萬;倘只是幾十萬人連署,投票人數則可能只有幾十萬至一百萬,將會輸得比二零零六年臺北市長選舉那一役還要難看,因而將不會參選。而且,也不用揹負「千古罪人」的罵名。

但是,宋楚瑜即使能獲得三百多萬票,就等於可以當選了嗎?這未免過於天真。因為即使是宋楚瑜自己於二零零零年「飲恨」的得票數,也已有四百六十六萬張,倘若低於此數,豈不丟人?二零零八年謝長廷即使狂輸,也有五百四十四萬多票。因此,倘若宋楚瑜真的能拿下三百多萬票,就必然會形成二零零零年他第一次參選「總統」時的「連宋相爭,阿扁得利」的效應。因為這三百萬票,已不單止是來自中間選民的票,而且可能也包括四年前投給馬英九,但現在卻是「對馬英九不滿意,對蔡英文不放心」的淺藍選民。在蔡英文仍能固守民進黨五百多萬票基本盤,而宋楚瑜則從馬英九四年前的七百六十五萬多票拉走二、三百萬票,那就是蔡英文成為「阿扁第二」了。 現在看來,宋楚瑜在由明天開始的「中選會」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申請登記階段,將會「去馬」,應是沒有懸念。但在十一月下旬「中選會」正式受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登記時,則是存在著很大的靈活掌握空間。最關鍵的,是宋楚瑜能否在九月二十二日至十 一月五日 的四十五天內,徵集到一百萬人的連署。二零零零年的那一次連署,「宋省長」的餘威仍在,台灣省政府團隊和省內的農漁會更是積極為他進行連署工作,但也僅只是徵求到一百零六萬八千八百八十八人連署,在經「中選會」核驗,剔除了不符資格(包括連署人未滿二十歲,重覆連署,沒有在身份證影印本上蓋章等)的十一萬九千六百二十五人後,就只剩下九十四萬九千二百二十三人符合規定連署資格。但是宋楚瑜今次的連署,失去了上述有利條件,能否徵集到一百萬人的連署?這是一項龐大的工作,而且要有大量工作人員上門登記並收集身份證影印本,但台灣省政府團隊早已煙飛雲散,農漁會也大多重新掌握在國民黨手中,組織力量就有問題,即使是有人肯做義工(估計約需逾千人參與工作),每天的飯盒錢及連署表格的影印作業也不少。這又牽涉到「財」的問題。因此,估計宋楚瑜所說的未超過百萬人連署就不選,其實早就已為自己棄選打好埋伏、鋪好下臺階,因為他早已預見到將會很難徵集到符合資格的過百萬張連署表格。這樣,既不用揹負「千古罪人」罵名,也不會壞掉親民黨「立委」的選情。更重要的是,在此前對馬英九造成的最大威脅接觸後,或會令到馬英九在選後向他回報,分地封爵。

關於「副手」和經費,日前傳出王文洋密會宋楚瑜,可能「副手」人選和籌集選舉經費,就在王文洋一人身上了。反正,李登輝曾推薦過王文洋做「副總統」參選人,也曾說過宋楚瑜不應只做「立委」那麼低的位子。  為何沒有符合資格的政黨(上次「立委」選舉得票率百分之五)推薦的「總統」選舉參選人必須透過被連署方式參選?據《現代用語導讀‧政治/外交/法律類》一書所指,就一般民主國家的選舉法規而言,往往賦予政黨提名黨籍候選人的一定法律地位,而其公職候選人的產生也是主要來自各主要政黨的提名或推薦。但為了保障無黨藉人士或不被政黨推薦之人士的參選權利,並在設定適當的參選門檻避免參選人士過於浮濫的考慮下,而在選舉法規上規定,凡未獲政黨提名或推薦者得以在一定條件下,獲得一定數額公民的連署支持,就可以向選務機關登記為正式的候選人。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六八號「釋憲文」則指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須於法定期間內尋求最近一次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之連署,旨在採行連署制度,以表達被連署人有相當程度之政治支持,籍與政黨推薦候選人之要件相平衡。並防止人民任意參與「總統」、「副總統」之候選,耗費社會資源,在合理範圍內所為適當之規範,尚難認為對「總統」、「副總統」之被選舉權為不必要之限制,與「憲法」規定之平等權亦無違背。

(發自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