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修訂《刑事訴訟法典》諮詢由昨日起至下月24日,為期40天。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長朱琳琳稱,修法目的是希望在不影響與訟人權利下,優化訴訟程序、提高訴訟效率。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法改局)及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法諮會)昨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法諮會副主席黃顯輝、法諮會委員沈振耀、法改局局長朱琳琳及副局長陳軒志,以及工作小組成員Manuel Leal-Henriques出席介紹修訂《刑事訴訟法典》諮詢檔和諮詢安排。
法改局表示,為回應社會的需求,政府研究後,擬檢討現行《刑事訴訟法典》。法改局及法諮會聽取了司法機關、刑事員警機關、律師業界和學術界等人士的意見,又邀請中國內地、葡萄牙的法律專家及學者,以及香港的司法界人士就相關的立法經驗和刑事訴訟法律的發展趨勢進行交流,在此基礎上,法改局及法諮會編制了修訂《刑事訴訟法典》諮詢文件,諮詢公眾。諮詢期由昨日至十月二十四日止,為期40日,歡迎公眾發表意見。
法改局表示,政府修訂《刑事訴訟法典》,目的是放寬特別訴訟程式適用範圍,並增設簡捷訴訟程序,希望提升訴訟效率。諮詢文本建議簡易及最簡易訴訟程序適用範圍由案件可判處最高不超過3年徒刑擴大至不超過5年徒刑;簡易訴訟程序犯罪行為人年齡由18歲或以上降至歸責年齡16歲或以上。簡捷訴訟程序不設預審階段,適用簡單和明顯證據的案件。文本建議擴大獨任庭管豁權至審理最高限度等於或少於5年徒刑的犯罪。修訂涉及刑訴法75條條文,包括革新特別訴訟程序及簡化審判制度等。。
公開諮詢期間,法改局及法諮會將透過多種管道收集有關修訂《刑事訴訟法典》的意見,包括將修訂《刑事訴訟法典》諮詢文件放置於水坑尾街188-198號方圓廣場政府資訊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仔黑橋街平民新村75K號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新馬路民政總署大樓等政府部門,供市民索閱,並將諮詢檔上載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網站(www.gov.mo),法改局及法諮會網站(www.dsrjdi.ccrj.gov.mo)。市民可以透過電郵位址(consultation@dsrjdi.gov.mo)、郵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 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6樓)或圖文傳真(28750814)將意見寄往法改局。此外,法改局及法諮會將與本地司法界及學者舉行專題交流會,以聽取專業意見。
修訂《刑事訴訟法典》的建議所依循的方向有: 1. 革新特別訴訟程序 、2. 合理配置資源 、3. 簡化審判制度 、4. 完善上訴制度 、5. 確保訴訟參與人的權利 、6. 訴訟期間的修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