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都報報導, 53歲澳門男子李某借假結婚生財助2女子定居澳門後,今年9月,他故技重施,收取3萬元酬勞,欲與江門女子韋某辦理結婚助其赴澳。近日他在江門出入境辦理證件時被民警識破,江門警方前日稱,李某因涉嫌騙取出境證件罪被依法刑拘。
而李某與韋某辦理結婚證時,李某之前與廣西女子黃某仍沒離婚。江門民政部門解釋,出現這種情況的根源是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資料並未聯網。
遊說江門女假結婚
澳門福利好,薪酬水準較高,很多內地女子不惜通過與澳門“獨男”假結婚,希望申請成為“澳門人”。江門籍女子韋某也懷揣這種夢想。今年8月份,韋某在澳門認識李某,李某遊說她定居澳門,並趁機表示,自己未婚可以與她假結婚,條件是韋某須支付5萬元報酬。雙方協商後,將報酬定為3萬元,並商定辦好手續後再付錢。今年8月12日,韋某與丈夫高某辦理了離婚手續後,於9月15日與李某在蓬江區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正當韋某辦理單程赴澳簽證時,卻被民警發現李某已與中山女子梁某結婚,仍沒離婚。李某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已助“兩妻”赴澳
李某向警方交代,2005年前,他在珠海拱北一茶樓吃飯,認識一名年約30歲的女服務員黃某。黃某想到澳門工作並定居,便向李某提出登記結婚,幫助她申請到澳門定居,條件是請李某每天到茶樓吃飯。
“我們後來發函給廣西、中山當地警方,證實李某先後與當地女子結婚。”倉後派出所民警稱,李某沒有經濟來源,且好吃懶做,聽到黃某的提議後,兩人一拍即合。2006年11月13日,雙方到黃某戶籍所在地廣西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兩人再沒有來往。但李某從此得知與內地女子結婚幫助她們申請赴澳門簽證可獲利。嘗到甜頭的他於2006年12月份結識中山女子梁某。2006年12月29日,兩人在中山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其後樑某成功騙取赴澳定居的申請。辦案民警指出,李某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條,涉嫌騙取出境證件罪。
疑問
一直未離婚,他為何能再結婚二次?
李某在2006年11月13日,與廣西女子黃某辦理結婚登記後,一直未離婚,卻先後又與中山女子梁某、江門女子韋某辦理結婚登記。他為何能騙過民政部門?“澳門當地部門給他出了一個未婚證明。”倉後派出所辦案民警認為,李某後來又成功結婚二次,可能內地與澳門婚姻登記資料欠缺交流溝通有關。
蓬江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工作人員表示,各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資料沒有聯網,內地各省市之間很難查詢,港澳的更加沒法查,況且目前國內都是在當事人戶籍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要查詢也只能去當初辦證的民政部門查詢,這也是李某能騙過民政部門重婚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