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港應成為本澳城規中心點

陳觀生

近期,新城規劃諮詢提出外港碼頭搬遷方案,雖然當局一再強調外港碼頭搬遷沒有定案,外港碼頭未來動向也有多個選項,但仍引起社會關注,特別是有商人擔心外港碼頭搬遷將令澳門半島居民出入及營商環境有較大影響。其實,筆者看來,諮詢方案中的外港悠閒灣區是有其獨特之處的,集中了本澳“山、海、城”的特點。筆者認為,由這個灣區概念擴展,本澳未來的城市規劃應以外港為中心點,將其打造成為本澳這個世界休閒中心的“中心”。

外港碼頭搬遷不會操之過急

外港碼頭搬遷的提出,是在4月底的新城區總體規劃工作坊結束時,工程師學會會長梁文耀稱,多個小組的專家學者同時建議,須搬遷外港碼頭和直升機場至新城填海A區或港珠澳大橋人工島周邊區域,配合規劃發展需要。

這個消息提出之後,社會當時有一定的反響,但並不熱烈。當時筆者亦就此進行過評論,認為外港碼頭的搬遷要慎重考慮(見本報5月11日“百家臺”), 主要理由是港珠澳大橋通車後,通過海路特別是從香港來澳的遊客會大幅減少,本澳碼頭客運的壓力將比現時減輕,新建成的北安永久碼頭已基本滿足本澳客運需求。所以筆者建議,外港碼頭不需急於遷往填海A區,先在港珠澳大橋通車後觀察數年,看情況再處理。但長遠來說,外港碼頭向何處去仍需要早作考慮。

其後,當局在回應外港碼頭未來發展時,與筆者提出的意見基本相同。港務局稱,希望仔新客運碼頭於2013年中完工,能吸納現時外港碼頭大部分客量,並將視乎使用情況配合城規部門研究現時外港碼頭的去向。局長黃穗文稱外港碼頭接待逾7成來澳海路旅客,仍扮演重要角色,但隨著港珠澳大橋人工島、新城填海工程,以及澳第4條通道規劃等開展,令水道環境產生變化。黃穗文稱港珠澳大橋通車後將影響經水路來澳客量,當局將視乎實際情況決定本澳是否需要大規模碼頭、以及碼頭數量等,在平衡各方後考慮包括搬遷外港碼頭等方案。

今次外港碼頭搬遷再次引起社會熱烈討論,是在新城區總體規劃第2階段的首場公眾諮詢會上,商人周錦輝關注規劃草案提出外港客運碼頭遷移,但沒有交代去向,質疑政府有既定立場,他認為澳門半島要有客運碼頭,政府要顧及澳門半島可持續發展。而澳博董事蘇樹輝亦指出,外港客運碼頭對澳門半島發展非常重要,不適宜搬遷。他認為特區政府在路興建的客運碼頭作用是分流旅客,並非用作代替現時的外港客運碼頭。

對於這些聲音,當局一再回應外港碼頭搬遷方案目前仍未有定奪,還在收集意見。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形容,新城規劃提出外港碼頭搬遷方案是“預則立、不預則廢”,供社會討論。他預期在未來的發展階段中,例如港珠澳大橋通車及橫琴開發後,很多設施均需調整補充,港深珠澳四地亦正分析未來的人流動向。港務局海事技術支援廳廳長葉華雄亦強調外港碼頭搬遷沒有定案,外港碼頭未來動向也有多個選項,除保留外,亦可搬遷至澳門半島東北面的新城A區或港珠澳大橋人工島,甚或由仔新客運碼頭全面取代。

筆者預料,當局對外港碼頭的搬遷,最終採取的手法還是“拖”字訣,外港碼頭在一段較長時間內是不會搬遷,甚至還會實施2年前提出的擴建計劃。所以外港碼頭搬遷不會操之過急,但新城填海A區或港珠澳大橋人工島是否需要預留新碼頭用地,確實需要當局考慮。

本澳需標誌性城市文化中心

筆者對於規劃中構想以海濱綠道串聯外港和新城A區,形成特色的外港休閒港灣區,是持十分贊同的意見的,並認為外港休閒港灣區可成為本澳未來城市規劃的標誌性城市中心。

城市中心是城市中供市民集中進行公共活動的地方,可以是一個廣場、一條街道或一片地區,有稱為城市公共中心。城市中心往往集中體城市的特性和風格面貌。

隨著城市經濟、社會活動的發展,城市功能日趨多樣化、複雜化,因而現代城市往往需要有政治、經濟、文化、金融、商業、資訊、娛樂、體育和交通等各種活動的中心。世界一些著名的首都如北京、巴黎、華盛頓、莫斯科、東京等城市的中心區,都是功能明確、佈局緊湊,並具有獨特風貌和藝術特色的。

城市中心一般在城市規劃時就要考慮,首先應考慮城市的自然環境,如沿山、濱水的城市,城市中心的位置要選在能充分利用自然特點、突出城市特色的地方。其次,要考慮城市的歷史和現狀,充分利用歷史上已經形成的中心,這對於城市改建和歷史文化名城的改建、保護來說,尤為重要。第三,城市中心一般應選在位置適中、交通方便的地段。位於山谷、河谷地帶的城市,因受地形限制,城市中心可能偏於城市一側,則要盡可能創造方便的交通條件,使城市居民都能比較便捷地到達市中心。多中心佈局結構的城市,各個中心的選址既要考慮各自的適中位置,又要考慮各中心之間的互相聯繫。此外,城市中心位置的選擇還應考慮城市用地將來的發展,在佈局上保持一定的靈活性。

城市中心的規劃設計要滿足人們的審美要求。應該從整個城市建築藝術佈局的總體上進行統籌考慮,研究城市的自然和歷史特點,加以利用,創造出富有特色的市中心面貌。城市中心人流、車流高度集中,必須重視交通組織,做到集散迅速。為此,城市中心地區與城市主幹道要有方便的聯繫,但又不能讓交通繁忙的幹道穿越中心地區。一般在中心地區的周圍佈置交通幹道或環路。大城市由於人口集中,用地緊張,可以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地下鐵道、地下停車場和地下商業街等,使地下設施同地面上的各項活動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方便群眾並改善環境品質。吸引大量人流、車流的公共建築不應過分集中佈置在中心區,更不能佈置在交通繁忙的道路交叉口上;這類公共建築前面應有足夠的集散場地。

本澳標誌性的城市中心,大三巴至議事亭算是商業中心,但本澳多元化發展需要的文化娛樂中心(現時的澳門文化中心)吸引不到大量遊客,發揮不到作用。按照上述的城市中心要求,外港休閒港灣區可規劃成為本澳獨具特色的文化娛樂中心,甚至是本澳城市規劃的中心。

文化娛樂中心一般是指包括博物館、展覽館、劇院、電影院、雜技場、文化宮、圖書館、體育場、遊樂場等全市性的重要文化娛樂設施比較集中的地區。這裡吸引著大量的人流、車流。其中一些設施(如劇院、電影院等),通常同商業中心結合佈置;大型體育設施或遊樂場則同公園綠地相結合,或設置在城市週邊的獨立地段。現代城市的重要交通樞紐,如鐵路客運站、客運碼頭等,往往深入到城市中心地區或中心區的邊緣,常被稱為城市門戶,也是一種重要的城市中心。

諮詢方案中的外港休閒灣區能體現本澳獨特之處,集中了本澳“山、海、城”的特點,而且從地理位置來看,也是本澳與大三巴議事亭相對應的中心點之一,規劃成為集中體現城市的特性和風格面貌的城市中心優勢明顯,而且這樣規劃還能充分利用原有的設施(如文化中心、科學館、漁人碼頭、外港碼頭等),只要稍加整合就已經相當理想。

外港悠閒灣區可打造水上劇場

草案提出搬遷外港碼頭構想,商人反對的很大原因,是擔心影響其在附近的巨大投資(雖然當事人否認,但社會的看法基本是這樣)。筆者認為是相關人士有點反應過敏。其實按照目前的狀況,外港碼頭帶來的客源對附近旅遊設施的生意並無很大的作用。筆者認為,外港附近的旅遊設施的投資者,應更關注如何吸引遊客到來,而外港休閒港灣區的概念,可令外港一帶成為遊客來澳的遊覽目的地。

有香港遊客抱怨說,本澳除了賭場之外,基本沒有找到適合一家大小休閒2、3天的地方,所以一般到澳門都即日來回。筆者認為,外港及附近一帶如漁人碼頭,建築獨特,環境清幽,休閒文化氣氛濃厚,是適合休閒遊玩的地方,可惜配套設施不足,遊玩項目單一、吸引力不夠,所以未有達到投資者期望的人流、客流。

新城規劃草案提出以海濱綠道串聯外港和新城A區,形成特色的外港休閒港灣區,對漁人碼頭的發展應該是新的機遇。而當局應該在規劃中把附近的文化中心、科學館等一併考慮整合,發揮集群效應。

但這個休閒灣區,還需要有一個能吸引遊客必到的主題項目。筆者建議,抓住本澳“山、海、城”的城市特點,可以將灣區打造成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水上劇場,每日定期舉辦有震撼力的表演,達到令來澳的遊客“必到一看為快”的效果。

在這方面,內地桂林、麗江、西湖是有成功經驗的。大型桂林山水實景演出《印象•劉三姐》集灕江山水、廣西少數民族文化及中國精英藝術家創作之大成,這部作品於2004年3月20日正式公演;世界旅遊組織官員看過演出後如是評價:“這是全世界看不到的演出,從地球上任何地方買張機票來看再飛回去都值得”。

筆者曾經觀賞過《印象•劉三姐》的演出,感覺甚為震撼。傳統演出是在劇院有限的空間裡進行。但這場演出則以自然造化為實景舞臺,放眼望去,灕江的水,桂林的山,化為中心的舞臺,給人寬廣的視野和超人的感受,表演不著痕跡地融入山水,還原于自然,成功詮釋了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創造出天人合一的境界,以巧妙的燈光效果構建了一個空前壯觀的舞臺燈光藝術聖堂,從一個新的角度昇華了桂林山水。而且燈光、音響系統均採用隱蔽式設計,與環境融為一體,水上舞臺全部採用竹排而建,不演出時可以全部拆散、隱蔽,對灕江水體及河床不造成影響。

《印象•劉三姐》之後推出的《印象•麗江》及“印象•西湖”均是取自然之大成,以民俗文化為載體,以濃厚的歷史人文和秀麗的自然風光為創作源泉,,將人文歷史的代表性元素得以重現,同時借助高科技手法反映自然神韻的成功之作。

將外港休閒灣區打造成與《印象》系列那樣的文化表演場地,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休閒灣區成了一個轉換器:本澳有著非常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但這種文化不一定能被遊客吸收,所以需要進行轉化。而這個水上劇場的演出,更能幫助遊客瞭解一個本澳的內城市涵,領略到本澳城市文化的精髓,對本澳正在努力的文化創意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