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駐台辦從屬特首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在台灣設立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行政法規草案。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職務上從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享有行政自治權;組成方面包括辦事處主任和行政管理委員會,由主任作為辦事處代表,行政管理委員會則為辦事處財政管理機關。

行政法規草案的主要內容如下︰在台灣設立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辦事處職務上從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享有行政自治權。辦事處的職責如下︰為澳門居民在台工作、學習、旅遊、商務和生活,以及在急難事件提供服務與協助; 促進澳台經貿旅遊、科技環保、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創意、學術出版、專業技術、社會福利及其他領域等之交流與合作;加強澳台兩地共同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協助合作。

辦事處由辦事處主任和行政管理委員會組成。辦事處主任代表辦事處。行政管理委員會為辦事處的財政管理機關,成員包括辦事處主任和兩名委員,由辦事處主任擔任主席。

政府早前公布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為現時的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秘書長梁潔芝,特區政府並已租用台北101大樓56樓2個單位作辦公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