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爭取家庭團聚的家長到政府總部,要求跟進早前遞交特首的三份信件。政府人員到場解釋,政府對超齡子女問題的立場無變。
政府一直強調根據基本法第22條規定,批准內地居民來澳定居,權在中央人民政府。但有家長說,這只適用於一般內地居民來澳定居,超齡子女不應以一般內地居民視之。因超齡子女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始終需要恰當解決。
家長稱,批准內地居民來澳定居確是中央的權限。但基本法第22條訂明,中央在行使此權限時須『徵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這就是關鍵,他們曾為此事向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求助,中聯辦負責人亦清楚明白告訴他們,只要澳門特區政府同意,超齡子女要來澳定居,要多少可以有多少。可見,批准內地居民來澳定居權限雖然確屬中央,但特區政府的態度才是關鍵。是否願意解決這批內地超齡子女的問題,還須看特區政府。
家長又認為,身份證明局作為執行政策的局級部門,根本無權處理實際問題。他們被迫不停追問政府,是否已將他們意見向中央反映。
到場解釋的政府人員稱,有關超齡子女來澳的問題,政府早已完滿解決。政府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政府的立場,目前無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