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校巴安全指數需要關注

劉紹滿

近期內地校巴涉及安全事故頻頻發生,事件亦引起中央政府及國家領導人的關注。或許所謂“行船跑馬三分命”,任何國家或地區都關注重視行車安全的問題,特別是校巴安全的問題。筆者亦由此想到本澳校車的問題,雖然講本澳校車行駛半個世紀以來從來沒有出現過嚴重事故,或許這也是蓮花之地,自有吉人天相,但是隨著本澳人口不斷增加及旅客數量不斷提升,司機不僅僅需要面對狹窄、彎急的路面,還需要面對數以萬計的路人,特別是在放工及放學下課的期間。因此,校車的安全指數是有必要需要提升,以防萬一及做到萬沒一失的效果,並需要從質到量方面著手。

本澳自上世紀60年代開始有校車,政府並未有規範管理,而是行業自律形成不成文規定。現時,本澳道路上只有救護車、行人有優先權。可是,本澳的校車並無特權,無統一顏色,無優先避讓法規,約八成校巴系學校承包給私人運營,並在半世紀以來都是保持零事故,除有發生過輕微碰擦外。可是,現時本澳受客觀社會發展因素,出現大部分的校門口及大部分地區的上下客區及停車位不足,嚴重影響學童上學和放學的問題。

有內地傳媒報導指,“澳門校車半世紀歷史,可以說是零事故。”有分析人士分析說,這與澳門社團化管理以及街坊人情化社會不無關係。澳門現有逾百輛校車,其中約八成系老街坊承包運營,其餘為校方自行購買校車聘請司機。 也有業界有人士報告,家長才是司機們真正的老闆,稍有安全隱患就可能會被投訴。在拍肩膀的澳門人情社會,校車司機們小心翼翼做著這份安全、收入穩定的工作,鮮有跳槽。即便最年輕的司機也有10年駕駛經驗,這樣才能與家長建立信任。與香港相比,澳門校巴管理民間自治色彩更濃,“半個世紀沒出過事故”,這讓做了32年校車司機的澳門校車從業員協會理事長林國威很自豪。儘管是民間自治,但行規一點不含糊,校車慢行、阿姨接送學生上下車、定區停車等行規得以切實執行。“家長才是校車司機的真正老闆”。

其實,香港對於校巴安全指數管理就有前瞻性的理念,亦值得本澳去參考的。現時香港有逾5000輛校車穿梭在港九新界各區,儘管道路比較狹窄,但交通事故罕見,安全係數極高。香港法例規定,一旦發現校車超載,香港的懲處絕不手軟,司機一經定罪可處罰5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再次被定罪可處罰款10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香港校巴加裝“保護式座椅”,防火又防撞。此外,對校車司機和跟車保姆的職責有明確要求。香港校車除必須獲得運輸署發的“客運營業證”外,還需具備提供“學生服務”的資格。校車必須為學生配備“保護式座椅”,“一車一保姆”更是法例規定的固定配置。據香港運輸署表示,目前香港共有兩類提供學生服務的校巴,分別是已獲准提供“學校私家小巴服務”的學校私家小巴(乘客座位數目為16個或以下);以及已獲准提供“學生服務”的非專營公共巴士(乘客為17個或以上)。同時,香港為讓家長參與校車管理,學校均需成立“校巴服務委員會”,校巴委員會主席由一名資深教師擔任,成員包括兩至三名教師,以及家長的一名代表。委員會主要徵求學生家長對校巴服務的需要,並要求營運商提供校巴服務報價,從中選出最適合的建議價,並制定校巴路線、校巴站和車費,然後通報給家長以便申請校巴服務。

同時,香港的校巴外觀相當醒目。從1997年5月起,香港校巴車身統一為黃色,車身中間則刷上一條紫色橫線;此外,所有校巴在接送學童時,必須在車尾展示有“C A U T IO N C H ILD R EN小心學童”字樣的標誌牌。而校巴在接送學童時,必須在擋風玻璃上展示“ST U D E N T SE R V IC E學生服務”字樣的標誌牌。 安全作為校車的第一要務,香港運輸署每學年均會更新《學童乘搭校車的安全指引》,指引詳細具體,分別針對學校、營辦商、司機、跟車保姆、家長乃至學生分別制定。 香港警方也經常對“學生服務”車輛積極採取執法行動,檢控超載。每年的8月至9月期間,警方都會舉行全港學童巴士安全運動,在全港各區派發宣傳單張,提醒校巴司機以及教師和家長注意學童交通安全。

香港校車在設計上也盡力提高安全係數。自2009年5月起,香港所有校車必須裝設“保護式座椅”。“保護式座椅”是指堅固的高背座椅,座椅採用防火物料製造,在椅背後加有防撞軟墊,而每排座椅之間的距離儘量減少。即使車輛發生碰撞,“保護式座椅”也能減少學童被拋離座位的機會及降低學童受傷的程度。為進一步提高校巴安全,自2008年起,香港運輸署規定,所有校巴必須有一名保姆跟車。

針對校車司機的駕駛,香港運輸署有詳細指引,要求校巴司機不僅要時刻提高警惕,安全駕駛,同時對學童及家長和善有禮;避免出言不雅;接載學童必須嚴格守時,除非所有乘搭學童均已就座,否則不應提前離去;在確保剛下車的學童情況安全,才可開車離去。 跟車保姆必須是年滿21歲、體格良好的成年人。保姆的責任相當重要,她按照法例規定的載客量,確保每位學童獲分適當座位;確保校巴完全停定後才讓學童上下車;確保校巴車門關閉妥當,並應在學童乘車期間給予妥善照顧;確保點齊學童人數,安全抵達學校,以及在回程時由家長接回;確保遇上意外時協助學童保持鎮定,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其實就近期內地校車事故而言,真是觸動每位市民的的心,年終歲尾,本該是歡歡喜喜、和和美美、團團圓圓的過年,但頻頻的校車事故,卻讓人們心情再次跌至冰點。例如,9月26日,山西校車事故,7名初中生死亡;11月16日,甘肅校車事故,19名幼童遇難;11月26日,遼寧校車事故,35名孩子受傷。國家總理溫家寶十分關注事件,他日前並稱:“近來,一些地方連續出現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車安全事故。這件事情提起來,我心裏也很不安。”他強調,要預防和避免兒童各種意外傷害,特別要加強校園治安、消防安全和校車交通安全工作。“校車安全必須引起各地、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務院已經責成有關部門迅速制定《校車安全條例》。我要求法制辦在一個月內制定出《校車安全條例》,也就是說,把校車安全問題真正納入法制的軌道。這樣才能引起人們的重視,並且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校車安全引起各地、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務院已經責成有關部門迅速制定《校車安全條例》,並把校車安全問題真正納入法制的軌道。國家總理溫家寶日前並強調,國務院已責成有關部門抓緊完善校車標準,做好校車設計、生產、改造、配備等工作,並建立相應管理制度。做好校車工作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多方籌集。要明確地方政府和部門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制,對發生的惡性事故要依法嚴肅處理。要預防和避免兒童各種意外傷害,特別要加強校園治安、消防安全和校車交通安全工作。

國務院日前下發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意見要求,要加大交通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力度,特別要抓緊完善校車安全法規和標準,依法強化校車安全監管。意見指出,要修訂完善長途客運車輛安全技術標準,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運營車型;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禁止客運車輛掛靠運營,禁止非法改裝車輛從事旅客運輸;嚴格長途客運、危險品車輛駕駛人資格准入,研究建立長途客車駕駛人強制休息制度,持續嚴厲整治超載、超限、超速、酒後駕駛、高速公路違規停車等違法行為。

因此,隨著本澳社會迅速發展,路面人、車數量不斷增加,本澳校巴安全指數問題亦應受到全社會的關注,雖然本澳屬於自治地區,但是中央政府所推出的監管機制及香港校巴管理條例亦值得本澳去參考,並需要從法律法規入手,加強對校巴在路面行駛的安全,以增強學生人身安全指數及讓家長們更加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