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政改須抓緊時間方可趕及來屆立會選舉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基本法附件一、二中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進行釋法只是澳門政改“五部曲”的第一步,若最後需要修改產生辦法,政府須於明年8月底前提出草案,預留三個月時間進行本地立法,方可趕得及2013年的立法會選舉。

明年8月底前需提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昨日與本澳就政制發展舉行座談會後,李飛表示,澳門政改需要“五部曲”,首先是人大常委會進行釋法;之後根據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常委會作出決定;在澳門社會進行廣泛的諮詢;其後特區政府提案;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和備案。現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要進行的釋法只是第一步。整個政改工作應著眼於澳門的長遠穩定發展。

李飛表示,本月常委會將可完成釋法。按照常委會的安排,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若經過諮詢,認為須修改兩個產生辦法,特區政府需在8月底前向全國人大提案,批准後,方可預留三個月時間進行澳門本地立法。因此只要抓緊工作,相信有足夠時間處理澳門的政改問題。

與會期政改成社會教育過程

李飛總結,此次座談會相當成功,與會各界人士發表了各方面意見。他認為,與會者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

一是贊成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兩個產生辦法進行釋法;二是希望將此次的政改過程作為“一國兩制”方針和澳門基本法的宣傳教育和普及過程,增強社會認識;三是希望政改要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過程中強化社會對現行體制的認識;四是政改過程要動員社會參與,兼顧各階層利益和訴求,使之成為提高全民素質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