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委支持政制發展 認可增選委及立會議席

【本報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支持特區適時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產生辦法,推動本澳政制發展。強調本澳政制發展不能照搬其他地區經驗。大多數委員認為,根據社會發展需要,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可增加至400到450人,立法會議席可增加4席,直選和間選各增兩席,但產生的基本原則必須堅持,政制發展不能照搬外地經驗。

特區政府昨日繼續舉行座談會,收集社會對本澳政制發展的意見,以配合行政長官下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報告。座談會面向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共有230餘名委員出席座談會。

來自商界的委員許世元、高開賢、馬有禮等;來自勞工界的委員會何雪卿、林香生、陳錦鳴、鄭仲錫等,以及來自教育及專業界別的李沛霖、陳虹、何雪卿等21名委員發言,表達對政制發展的意見。他們認為,特區政府適時啟動本澳政改是負責任的表現,也是符合社會訴求,是維持本澳長期穩定發展的正確決策。委員多次強調,本澳政改必須堅持中央的決策和主導權、遵守基本法,平衡社會各方面的訴求。更要從澳門的實際情況出發,以維護澳門長遠穩定發展為目的,絕不能照搬其他地區的經驗。

許世元等委員重申,政制發展過程也是推動公民教育,宣傳基本法和提高社會對其認識的良好時機。陳虹希望有專家學者提供協助,在校園內擴大基本法及本澳政制的教育推廣,提高青年學生的參與程度。

選委、議席增加有主流意見

委員們在發言中強調,本澳兩個產生辦法有需要修訂。但何雪卿委員指出,“政改不等於革命”,因此應該堅持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行政長官由中央政府任命;立法會議員由直選、間選、委任三部分構成的原則不變。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席上,數目可以增加,以擴大代表性。多位委員認為,按照現時本澳情況,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成員由300人增加到400至450人可以接受;立法會議席可由29個增加至33個,其中直選和間選議席各增加兩個。

該提議得到多數發言委員認同。有專業界委員希望增加專業界選委的比例,也有委員建議關注中產階層,擴大他們的代表,增加他們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