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四季旅遊物指升成九

【本報訊】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11年第4季旅遊物價指數(128.1)按年上升18.9%,升幅主要由住宿服務的價格上升帶動。酒店客房租金上漲、餐飲服務收費上調,以及首飾價格上升,導致住宿(+35.0%)、餐飲(+19.2%)及雜項物品(+14.5%)的價格指數錄得顯著的按年升幅。

2011年第4季旅遊物價指數按季上升9.8%,主要是國慶長假期、大賽車及聖誕節期間的客房租金大幅調升,住宿服務的價格指數按季急升30.4%。同時,娛樂及文化活動和衣履的格價指數按季分別上升7.0%及6.8%。

2011年全年旅遊物價平均指數(117.2)較2010年上升15.5%;升幅最明顯的大類有住宿(+35.7%)、雜項物品(+19.8%)、餐飲(+11.7%)和食品及煙酒(+11.5%)。

以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為基期的旅遊物價指數是反映入境旅客所購買的商品及服務的價格變動情況。商品及服務大類是根據旅客的消費模式制訂,包括:食品及煙酒、衣履、住宿、餐飲、交通及通訊、藥物及個人用品、娛樂及文化活動和雜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