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門網上查閱企業主資料須守個人資料保護規則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政府所提交的《商業登記法典》法案新文本建議,行政部門透過互聯網查閱及交換商業企業主及有關的最新資料時,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的安全規則。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商業登記法典》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根據政府提交的新文本,商業及動產登記以及其他公共部門透過互聯網查閱及交換商業企業主及有關的最新資料時,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定的安全規則。

陳澤武稱,由於政府所提交的法案新文本是在律師公會向立法會法律顧問提交意見書之前,委員會將有關意見轉交政府,待政府研究並確定是否對法案作出修改後方可繼續討論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