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質詢會否監管外賣食品

【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質詢政府會否監管外賣食品,保障公眾安全。

關翠杏指出,目前市面上有為數不少的外賣店,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選擇,吸引不少居民消費,但不設堂食的外賣食店只須向財政局申領開業證明,無需取得衛生許可牌照及接受常規監管,這些外賣店的衛生及安全難受監管。

她說,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早於二○○五年三月回覆議員質詢時已指出,“多個政府部門已注意到該類場所可能涉及環境衛生、食物品質、防火安全等方面問題,民政總署正在收集有關資料,希望盡快修改法例,堵塞這方面的漏洞。”

直至去年底,儘管當局曾先後就《規範酒店、餐廳及酒吧業務的行政法規草案》及《食品安全法》作公開諮詢,卻仍沒有就外賣店等不設座位的飲食場所的規管問題定出明晰方向。

關翠杏說,制訂《食品安全法》,目的是為整合相關法規和調整相關部門權責,堵塞食安問題的漏洞,以確保公眾安全,當局應明定不設座位外賣食店的監管方向,以保障食品安全和公眾健康。

關翠杏質詢當局:

一、當局曾表示,衛生局會不定期稽查不設堂食的外賣飲食店舖,在接到投訴後會跟進,究竟現行關稽查監管機制如何?這機制能否確保外賣店食品供應符合衛生安全要求?

二、衛生局局長李展潤於二○○九年初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凡向公眾提供熟食的行業都應受到政府部門的管理,當中包括不設堂食的外賣食店、食品工場,以至政府及學校的供膳或提供飲食的地方均應列入該行政規管的範疇。相關的工作已在籌備開展中。”既然如此,為何早前進行的《規範酒店、餐廳及酒吧業務的行政法規草案》及《食品安全法》公眾諮詢稿中未明定監管方向?當局會否將外賣食品納入食安監管體系,以確保本澳所有食品供應環節受到監管?

三、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已是本澳社會共識,但早前當局只是就《食品安全法》草案向公眾作方向性諮詢,仍未進入具體條文的諮詢階段。當局如何確保食品安全能按照立法計劃,草案如期在今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當局是否已設定工作時間表?立法整體部署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