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疑司法援助法案逆行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首次討論《司法援助的一般制度》法案。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政府立法原意是簡化和擴大司法援助的內容,但立法會法律顧問認為條文與立法原意相反,反而收窄司法援助範圍及令申請更複雜。

立法會法律顧問指出,法案部分條文抵觸基本法和立法法,界定是否具備經濟能力的內容屬於居民基本權利範圍,不應由日後的補充性行政法規設限。

委員會稍後會要求政府代表列席會議,明確解釋有關條文和該法案的立法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