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選民清單上載網站資料若變須更新

【本報訊】2012年的《選民登記冊》已於1月16日至25日完成展示,期間行政公職局並未有收到利害關係人因應選民登記冊內資料倘存錯漏而提起的聲明異議。

在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後,行政公職局已於日前上載法人選民清單至選民登記網站www.re.gov.mo/pclista2012/,其內除載有被登錄於2012年1月完成展示選民登記冊內法人選民的名稱、會址、聯絡方式及其代表的姓名外,還標示了法人選民的登記狀況,以供查閱。

資料變更應更新

行政公職局呼籲法人選民的負責人查閱有關清單並確認所登記資料的準確性,如果法人選民的會名、會址、聯絡方式或指派的代表變更,請及早到行政公職局辦理相關手續,以便更新有關的登記資料。而會名或會址變更以政府公報刊登的為準。

除了行政公職局,法人選民還可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市民服務中心辦理更新資料手續,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不休息。

處於中止登記效力狀態的法人選民再次欠交報告將被註銷

2012年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共有65個法人選民因欠交年度總結報告被依法中止登記效力。根據現行《選民登記法》第34條第1款的規定,欠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法人選民在首次欠交後5個曆年內再次欠交,便會導致在再次欠交後翌年被中止選民登記的效力。

按照所屬界別委員會的資料,該等法人2011年未有依法提交年度總結報告,而2009或2010年亦有一次欠交的記錄,因此其選民登記的效力自2012年的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中止。

倘被中止了選民登記效力的法人2012年依法提交年度總結報告,其選民登記的效力將於2013年的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獲得恢復;否則,登記效力將會被依法註銷。

因欠交年度總結報告被依法註銷登記效力的法人選民確認同時失效

2012年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共有188個法人選民因欠交年度總結報告被依法註銷登記效力。根據現行《選民登記法》第35條第2款的規定,法人自登記效力被中止的5個曆年內再次欠交年度總結報告,其選民登記自下一個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註銷。

按照所屬界別委員會的資料,該等法人分別於2009年, 2010年及2011年欠交年度總結報告。因此,其選民登記的效力自2012年的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註銷。

根據同一法規第31條第1款規定,即使社團已獲確認,其確認的有效性還須取決於每年依法提交年度總結報告。在此前提下,結合第34條至第36條的規定,社團因沒有遵守提交年度總結報告的規定而被註銷選民登記的力(第35條第2款),將導致其確認失效。

倘該等法人擬再次作選民登記,必須遵循《選民登記法》第26條及續後數條的規定。即必須按該法規第29條的規定,重新向行政長官申請確認,在獲得確認後至少滿4年可重新辦理法人選民登記。

除此之外,還有2個法人選民因修改章程不獲確認被註銷,1個法人選民因轉換界別申請獲得確認而原來界別確認失效被註銷,以及5個法人選民因代表不符法律規定,經通知後未作出更正被註銷,詳見選民登記網站的法人選民清單www.re.gov.mo/pclista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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