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 包容共進

包容是民主社會的基石。沒有包容,民主制度就會變得面目全非,選舉也會淪為成王敗寇的對抗式權力爭奪。有了包容,不同文化、社會、政治、經濟、族群背景的公民,不同階層、界別的社會團體,就更容易彼此平等對待、互相尊重,既各抒己見,又兼聽不同聲音,從而使多元的利益、價值與觀念在溝通、交流和互動中轉化形成共識,最終達至社會的善治。

澳門歷來是一個具有包容性的城市。四百多年來,來自不同地域、文化、宗敎和族群的人們相匯於此、和諧共融,使澳門逐漸發展成為一個多元文化相融、多元宗敎並存、多元族群共處的社會。包容,已成為澳門重要的城市精神和主流價值觀。“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正是對澳門這一獨特價值的詮釋。

不久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修改澳門基本法附件中的“兩個產生辦法”的“決定”,明確了澳門特區政制發展的原則與方向。“決定”遵循的原則和理據之一,就是兼顧澳門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其原則與方向,恰恰進一步體現了澳門在政制發展方面有容乃大的優良傳統和價值,兼顧了澳門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澳門社會各界應本著凝聚共識、合力共進的方針,力求穩步推進澳門特區政制發展。

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民主制度和選舉模式,從來不會孤立於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背景而存在,更不會脫離其社會歷史傳統的影響。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澳門社會已經成為一個高度國際化的多元社會,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宗教等領域均呈現出多元的利益訴求。要確保不同階層和界別的公民都能有平等的機會實現政治參與,有正式的管道表達各種不同的利益和訴求,就必須爭取實現最大化的包容性民主。

在澳門,這種包容性民主的集中體現就是通過社團將有共同利益的公民聚集在一起,使原本分散模糊的個人意見,彙集成較為有力清晰的政治訴求,從而使每一個公民都獲得更為實質性的政治參與,最大程度和最普遍地實現政治民主。

澳門的社團政治是澳門社會政治文化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如喬曉陽副秘書長所說,社團既是澳門居民自強、自立、互助的紐帶,也寄託著澳門居民的感情。毫無疑問,澳門社團的政治參與也是澳門包容性民主的重要體現。

澳門素來有講團結、顧大局、重協商的好傳統,儘管各社會階層利益趨向多元,訴求日益多樣,但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容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