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屢劫被起訴

【本報訊】檢察院日前完成一宗搶劫案的偵訊檢控工作,以搶劫、詐騙罪起訴涉案一名男子。

檢察院稱,涉案澳門男子阮某,36歲。他因染上賭癮,輸光積蓄便産生搶劫錢財的念頭。2011年5月7日至2011年9月13日間,他夥同另一身份不詳的男子,手持一柄七、八寸長的利刀先後在本澳仔運動場附近劫持一輛正在行駛的計程車司機。阮某又在荷蘭園大馬路、家辣堂街、厚望街、新橋區附近搶劫四間店鋪裏的店員,兩次搶劫停泊在路邊的私家車裏的被害人。阮每次搶劫均手持利刀逼迫被害人交出身上的現金、手飾、手錶、銀行卡及密碼等財物,控制被害人直至提取銀行卡現金,涉案金額總計八萬餘元。他將搶劫的財物典當,獲取不當利益。他於2011年9月14日被警方捕獲。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爲有強烈跡象顯示,涉案人人觸犯搶劫罪、詐騙罪,手段惡劣、情節嚴重,因而起訴他。案交法院排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