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議員自相矛盾動議只能自暴其醜 高天賜議員自相矛盾動議只能自暴其醜

由於標的是修改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政制發展已進入第三部曲前期的諮詢階段,而相關的諮詢討論工作也如火如荼地進行,因而使人強烈地感受到,第五屆立法會選舉即將到來。因此,爭取連任者及有意躋身立法殿堂者,一方面在諮詢期中提出對自己有利的修改方案,另一方面則暗中厲兵秣馬,摩拳擦掌,做好參選的準備工作。

因此,我們就很容易理解,代表公務員利益的高天賜議員在立法會審議《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案時的某些有失水準的表現。--按道理,高天賜議員是葡裔居民,出身於公務員,因而諳熟公共行政及立法運作的律例,是不應犯下既要將該「法案」付交緊急程序,又要在「法案」中塞進修訂條文內容的抵觸法律規定、自相矛盾的低級錯誤的。由此可見,為了取悅其拉票對象,鞏固及擴大基本盤,他已經有點飢不擇食、急不擇路了。

誠然,高天賜議員在特區政府所提交「法案」未按過去慣例設定生效日期追溯條文的情況下,希望能盡快審議通過該「法案」,讓廣大現職及退休公務員能及早享受加薪福利,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也是作為來自並代表某一階層利益的民意代表的常態表現。但問題是,高天賜議員已經出任了多年立法會議員,更重要的是他是葡裔公務員出身,對源自於葡國的立法會運作程序應是十分黯熟,是不可能連任何「法案」在付交緊急程序後,就不可修改其條文內容的法定規則的基本常識也付諸厥如的。

實際上,立法運作程序中之所以設置了堅急程序,是為了讓一些時效十分緊迫,而內容也不是十分複雜的法案,能夠儘早地獲得表決通過並頒布生效而採取的非常規程序。其主要特徵是,可以無需提交小組委員會作長時間的細則性審議,及在付交全體會議表決時,不能節外生枝地提出修改建議。這種典型的「打包袱快餐型」的立法程序和技術,在各國各地區的立法規例上都有,但表現形式各有不同。而最主要的措施,就是既要跳脫原有的一般性程序,搶時間爭速度地審議表決通過,就不能再使用一般性程序審議時的常規程序。否則,就達不到「快」的目的。另外,由於實施緊急程序,往往就顧不了法案的嚴謹精確,因而不適宜將一些較為複雜、內容有較大爭議性的法案付交緊急程序。因此,倘並非是不得已,一般都避免使用緊急程序。實際上,過去澳門立法會也曾應特區政府的要求採用過緊急程序,有時會在議員中和社會上引起負面反應。而由議員發動的緊急程序,則是絕無僅有,因為如非遇到天災戰禍等緊急狀況,由議員來發動緊急程序,是極為不負責任的表現,濫用選民的託付。

但立法會上週四在一般性審議「法案」時,高天賜議員就表現失常。他的做法是極為矛盾的,一方面,為了能讓「法案」盡早通過,俾在職和退休公務員早日享受到加薪福利,他提出了將「法案」付交緊急程序的主張。另一方面,他卻又針對特區政府所提交「法案」沒有設置追溯期,要在「法案」中增加追溯到今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條文內容。這就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了:既然是探取緊急程序,就不能增加及修訂「法案」的條文內容;既然要增加及修訂「法案」的條文內容,就必須按照一般性程序處理,而不能付交緊急程序。

為何平時將法律誇誇其談在口的高天賜議員,今次竟然會「老貓燒鬚」,明顯抵觸法律規定呢?看來,是急於討好其爭取支持對象的心理在作祟,希望能採取「兩手抓」的手法,為在職及退休公務員的薪酬增長的利益爭取到最大化。既然政府所提交「法案」不設追溯期,當然就是爭取能及早通過「法案」,使其能及早生效,使得公務員能及早享受其所爭取到的成果,以求在選舉中獲得回報;但另一方面,又心存僥倖,希望能用自己的一臂之力及借用輿論力量,促成「法案」增加「追溯」條款,使公務員可從一月一日起享受加薪福利,更使得公務員對他感恩戴德。但是,「針無兩頭利」,世界上哪有裏外通吃的「好康」!而從上週四的實戰狀況看,高天賜議員的「兩手同時抓」策略已經落空。其要付交緊急程序的提議,已經遭到否決,該「法案」也已獲得一般性通過,因而己根本無可能以緊急程序處理;而其要追溯的主張,恐怕也難以得到多數議員的支持。尤其是明年就是立法會選舉,那些非公務員背景的直選議員,如果支持這個主張,恐怕會招惹其某些本來就懷有「仇官」、「仇富」心理的支持者的唾棄,指責其擴大貧富差距,支持某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特殊階層。

實際上,盡管對特定階層而言,公務員的薪酬確實是趕不上通脹的速度。但即使如此,按照高天賜議員公佈的資料,自回歸後至去年十二月總的通貨膨脹是百分之二十六點七一,而同時期澳門特區政府的薪酬調整是百分之二十二點一一,亦即十年只是「喪失」了四點六個百分點的購買能力而已。但與此同時,廣大受薪階層中的非公務員的情況又如何?先不要目前受薪者的月收入中位數只有一萬元多一點,相當於公務員體制中的最低薪者,就說是他們的薪酬增加幅度,就更是趕不上通脹速度。公務員與一般受薪階層的收入剪刀差正在進一步擴大。

應當說,公務員階層是幸運的一群。誠然,他們的職業要求較高,包括高學歷、高執行力及高專業等。由此,他們比普通受薪階層享受較高的薪酬福利,人們是可以理解及接受的。但又必須看到,澳門回歸後,居民對公務員的要求也提高了。因為居民的身份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已從受殖民統治下的奴民,翻身做了澳門特區的主人,公務員反而成了為市民服務的「公僕」。因而他們對公務員的要求也有所提高,公務員既然擁有崇高的地位,也既然享受到比普通市民較高的薪酬,就應有較佳的表現。何況,以平均每二十五個市民就要供養一個公務員的超標狀況看,公務員的表現更應提高。所謂「你不要問社會為你做了什麼,先要問你為社會做了甚麼」。盡管某些部門的公務員服務市民的素質正在提高,但整體而言,仍有可以改善的空間。因此,只是一味顧著加薪是不足夠的,更應提高服務素質。這是相輔相成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澳門的某些高級公務員的變相加薪現象,是世上罕見的。就以華人圈子為例,內地的官員,比如市委書記必會兼任市人大主任,還有當地武裝力量(如軍分區)的第一政委,還有數量繁多的任務編組的主任、組長等職務,但他們領取的都是一份基本薪酬。而在台灣地區,也有不少官員身兼多項職務,也只是領取其一份基本薪酬,只是出席其兼職的會議時領取當次會議的「車馬費」而已。而澳門特區的某些公務員,身兼其他職務的,均有享受另領取多一份薪酬規定的福利,但這份兼職並非是需要付出全力的,只不過是出席會議而已。這與一些市民為了清付樓債,而必須身兼多份職務,一天到晚連軸轉,被剝奪了休息尤其是睡眠時間,但收入仍只是「雞碎咁多」相比,不可同日而語。

就此而言,高天賜議員的做法,雖然可以幫到公務員這一特定階層,但卻極有可能會得失公務員以外的各階層至是整體社會階層。實際上,就有網民責問,「我真想問問高生, 巿民最需要的經濟房屋和社會,你有否想到使用緊急立法程序催促政府起樓??」「 你有否關心一下低下階層巿民的生活??」因此,並非是以爭取公務員選票為基本盤的其他直選議員,就未必會支持他的做法,即使是在政治議題上與其站在同一陣線的「民主派」議員,也是如此。——上週五連「民主派」議員也對高天賜議員的緊急程序提議投下反對票,就是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