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涉詐騙被起訴

【本報訊】檢察院完成兩宗詐騙案的偵訊檢控工作,以詐騙罪、僞造文件罪,對涉案的四名被告人提出控訴。

檢察院稱,首案涉案内地男子姓杜,二十九歲,在澳門某電話公司擔任售貨員。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期間,杜某利用職務之便,取得客戶身份資料,僞造“銷售及服務合約”,向公司以優惠價購得四十多部手機,然後到内地轉售獲利約澳門幣六萬多元,導致公司損失約二十多萬元澳門幣。

次宗案件涉案的三名内地男子分別姓賴(35歲),姓陳(31歲)及鄭(35歲)。三人串謀利用他人銀聯卡冒充自己的銀聯卡作擔保,向他人借款騙取金錢。2011年11月29日,三人用此方法騙取某娛樂場貴賓廳持牌人一百二十萬港元,之後用於賭博,全數輸光後企圖逃走,被警方拘捕。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爲有強烈跡象顯示,首宗案件的被告人已觸犯僞造文件罪、詐騙罪;次宗案件的三名被告人已觸犯詐騙罪。故依法對四名被告人提出控訴。案件已移送法院排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