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鐵嶺4月25日電】原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受賄一案25日在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南勇被控受賄148.9萬元人民幣,法庭未當庭宣判。
據官方媒體報道,公訴機關在庭審中指控了南勇17項犯罪事實,其中最大一筆受賄金額,是幫助當年的瀋陽金德保級成功,該俱樂部曾為此3次送給南勇共計40萬元。
此外,中國足球聯賽冠軍球隊大連實德、山東魯能,以及雲南紅塔等俱樂部也捲入其中。雲南紅塔在衝擊當時的甲A聯賽成功後,曾送給南勇一條白金項鍊。
除接受現金外,南勇受賄更多地體現在收受物品上,其中包括勞力士金錶、折合兩萬多元的洋酒、5000多元的加油卡等。這些出於“人情潛規則”所收受的物品,一部分是他在擔任足管中心副主任期間犯下的。
在案件審理中,還曝出一些中國足壇的“大腕”人物。國腳鄭智為了轉會去國外踢球,曾給南勇送手錶;前女足主帥李霄鵬為了參加培訓,曾給南勇送禮品。
據南勇的辯護律師孫曉洋介紹,控辯雙方在法庭上都充分地發表了意見,針對犯罪主體、起訴書的一些具體事實等問題共進行了3輪辯論,南勇在整個庭審中對各項程序都予以配合。
庭審結束後,南勇走出法庭時心情大好,一路微笑著走向警車,還不時回頭與警察交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