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 安全 謠言 世界電信和資訊社會日想到的幾個關鍵詞

子悠

上週四,5月17日是國際電信聯盟設定的“世界電信和資訊社會日”。當天,按照以往本澳“絕不”缺席任何一項國際性紀念日的慣例,“2012世界電信和資訊社會日慶典”如期舉行。澳門特區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在慶典上致辭說,特區電信管理局一直不間斷地回應國際電信聯盟的呼籲,積極舉辦各類活動,藉以提高人們對資訊與通訊技術的認識及應用。今年“世界電信和資訊社會日”的主題為“資訊通信與女性”,電信管理局邀請澳門4家電信服務商與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及澳門中華總商會婦女委員會的代表座談,希望借此推動女性對資訊科技的應用,讓女性在生活及工作中能尋求新的機遇,發揮所長,並能更全面地享受到資訊及通訊科技發展所帶來的美好成果。陶永強還說,為了推動澳門資訊及通訊科技的發展,電信管理局將從今年7月起擴大2010年推出的已有100多個免費服務網點的WIFI系統專案,豐富“WIFI任我行”的服務內容,為市民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務。此外,澳門4家電信服務商當天還表示,所有手機用戶可在當天免費接收本地短信、本地多媒體資訊,及免費撥打或接收本地3G可視電話,個別運營商當天還推出優惠方案。同時,澳門通訊博物館當天免費開放。

若放在往年,類似電信和資訊社會日這樣的國際性慶祝活動可能只算是“例行”事件,真正感興趣的可能也多是與之相關的行業、企業和個人,但是今年的世界電信和資訊社會日卻一定能夠引起比往年更為廣泛的關注。但是這個關注卻是與今年的主題不相干,也和運營商推出的優惠沒多大關係。相信更多的市民都有一個思考。那就是本澳的電信和資訊技術服務能夠真正讓人滿意?筆者過往亦曾多次關注本澳的資訊技術運用及資訊社會的構建問題。今次,嘗試以幾個關鍵字來盤點一下本澳近來在電子資訊領域出現的問題和需要引起重視的方面。

從兩次斷網看服務“穩定”的問題

距二月六日澳門電訊“斷網”不足一百天,本月14日,本澳3G電話網絡昨晚再度“斷網”,澳門半島多個地區服務中斷,用戶再遭“無網之災”。經搶修後服務於晚上十時二十分起陸續恢復,“斷網”約一小時三十五分。直到次日下午,澳門電訊才對外交代:事故源於有工程員工錯誤輸入指令,導致其中一個無線網絡控制器(RNC)重啟,引起爭奪無線電資源,令無線電訊號出現塞車情況。調查顯示有一萬七千名用戶受影響。雖然,澳門電訊再次誠懇表示,故障“一次都嫌多”,不會再出現第三次,希望得到社會包容。除早前已落實未來三年會投放十二億元改善網絡系統,又說將會與團隊、董事局商討,考慮將加大投資金額。未來每年將增加兩成的資源投放,提高系統穩定性、安全性及保障性。但是這個略顯“蒼白”的解釋能否得到多少市民和用戶的諒解?我們不得而知。

也許是“得益於”上次“斷網”的經驗,有報章描述:“上周再次出現事故後,治安警隨即派員到街頭駐守。消防局透過電子媒體呼籲有需要的居民,用固網電話致電求助,同時加派消防車在市面巡邏,市民若需要協助,可向消防車揮手示意,彷彿時光倒流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仁伯爵綜合醫院亦立即按既定程式啟動應對措施,包括透過傳呼機或固網電話等通訊手段,與醫護人員保持暢通聯繫,同時要求未下班的醫護人員適當延長服務時間,以便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可以隨時召喚提供支援。”在為相關部門應急服務措施有效執行叫好的同時,我們也再次明白到暢通的電信服務對社會的重要性。

電信是指利用電子技術在不同的地點之間傳遞資訊。包括不同種類的遠距離通訊方式,例如:無線電,電報,電視,電話,資料通訊以及電腦網路通訊等。電信是資訊化社會的重要支柱。無論是在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中,還是在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電信這個高效、可靠的手段。

其實,類似的電信事故並非是本澳獨有,也不是說本澳就特別嚴重。或許是在本澳少見,或者之前未出現影響這麼大事件而讓社會放大來關注,從內地及海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來看,無論是技術因素還是認為原因,類似的的電信事故根本就不可能從根本上避免。大家所能做的無非就是儘量避免發生事故,或者說在事故發生後儘快恢復服務。也許本澳連續兩次的“斷網”事故,應該在本澳社會上引起思考,建立應急機制,避免損失擴大。

資訊“安全”需引起高度關注

就在本澳出現二次“斷網”事故前不久。消費者委員、電信管理局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曾先後就市民透過智慧手機或平板電腦,在購物程式Apps中留下信用卡資料後被盜用的個案作出回應。消委會指出,隨著科技發展迅速,部分不法之徒利用網絡製造銀行或投資機構等虛假網站,藉此騙取消費者個人或其信用卡姓名、號碼、辨識碼等資料。當消費者透過信用卡付款後,所屬銀行只會根據消費記錄而向持有人發出賬單,難以分辨真正刷卡人,故存在風險,對消費者而言,這種消費模式極不安全。建議消費者,有需要使用Apps購物時才登記,完成交易手續後立即登出,或取消登記了的個人或信用卡資料,到下次要用Apps購物時再登記,減少因個人資料留在交易平臺的時間過長,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直接盜用。電信管理局副局長許志樑昨呼籲,居民使用互聯網服務時需多加小心,尤其對有信用、商譽的網站才可披露個人資料,遇到可疑網頁時,個人資料的保護意識需要提高。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則指出,由於網上交易多不屬於本地交易,若在境外發生資料外泄情況,個資辦亦難以行動。因此市民在網上購物或購買服務時,必須注意安全,尤其是發現信用卡有不尋常交易時,要盡快與發卡銀行聯絡。

其實,這些事件僅僅是資訊安全的一個體現。現時,資訊化已經成為當今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趨勢,這種趨勢主要表現為:資訊技術突飛猛進,成為新技術革命的領頭羊;資訊產業高速發展,成為經濟發展的強大推動力;資訊網路迅速崛起,成為社會和經濟活動的重要依託。這一切決定著無論是大到國計民生、社會政治還是小到企業公司的發展壯大以及個人的健康成長都需要資訊的支撐。資訊的作用越來越受到關注,無怪乎連美國前總統克林頓都說,“今後的時代,控制世界的國家將不是靠軍事,而是資訊能力走在前面的國家”。

與資訊重要性相關的首要就是資訊的安全,鑒於資訊的重要,圍繞資訊的爭奪,甚至非法獲得等事件也越來越多。尤其是在現代電腦網路普遍使用於儲存和傳遞資訊的情況下。網路病毒氾濫、駭客攻擊行為不斷,所為的就是獲取有價值的資訊來獲得利益。一些資訊的洩露大則危急社會安定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使國家和地區的發展喪失先機;小則可能使公司企業限於困境,遭受損失或者面臨滅頂之災。對個人而言,個人資訊若不能保證安全則可能會面臨隱私被曝光或者遭受財產的損失。所以,無論是政府、企業機構,還是個人都應時刻重視諮詢的安全。

相關個案及更早時候本澳的一些調查研究均顯示,本澳社會資訊安全的意識並不足夠。資訊安全是指資訊網路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資料受到保護,不受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壞、更改、洩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資訊服務不中斷。資訊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內容,即需保證資訊的保密性、真實性、完整性、未授權拷貝和所寄生系統的安全性。其根本目的就是使內部資訊不受外部威脅,因此資訊通常要加密。為保障資訊安全,要求有資訊源認證、存取控制,不能有非法軟體駐留,不能有非法操作。資訊安全是一門涉及電腦科學、網路技術、通信技術、密碼技術、資訊安全技術、應用數學、數論、資訊理論等多種學科的綜合性學科。從學術角度來看,資訊安全的保障十分複雜,也很是專業,當然筆者也無意在技術角度對此進行說明。只是從對一般事務的認知角度來看,要實現資訊安全的保障除了技術這一根本之外,亦需要考慮其他因素。首先就是制度和法律,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應成立資訊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協調、指揮、監督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關規章制度,並且對處理資訊事故設立應急預案。而法律層面亦應不斷完善對資訊安全的保護內容,對打擊危害資訊安全給予支撐。

其次,需要強調的“人”因素,因為資訊的最大價值在於使用。而使用者往往不會是具備專業保護意識和技能的人士。事實亦證明資訊安全出現問題往往是從內部出現問題,內部成員的安全意識不高,往往是出現政府或公司企業資訊外泄或者被他人竊取的主要原因,而個人資訊出現問題也多是自我安全意識不足所致。所以我們需要持續加強資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強化安全意識。

避免“謠言”對社會的影響

回想更早些時候,網上社交平臺、討論區及手機短訊流傳本澳出現拐帶孩童事件。其後司警成功聯絡一名在討論區上發帖人士,該名人士透露,是早前接到手提電話短訊後,再轉發至網上討論區。但警方為事件提供的兩條查詢熱線卻至今都沒有收到任何舉報。司警呼籲居民切勿輕信謠言。其實,這樣的事件在本澳時有發生,比如去年的重開就業移民謠言。日本地震發生後的搶鹽風潮,都是在網路謠言推波助瀾下出現。

網路謠言是指通過網路介質(例如郵箱、聊天軟體、社交網站、網路論壇等)而傳播的沒有事實依據的話語。主要涉及突發事件、公共領域、名人要員、顛覆傳統、離經叛道等內容。謠言傳播具有突發性且流傳速度極快的特點,因此對正常的社會秩序極易造成不良影響。其危害性遠甚於口口相傳的傳統謠言。因此,世界各國都對網路謠言有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1996年,新加坡廣播管理局被相關法規授權管理網路資訊。2003年,根據修改的互聯網相關法規,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接替廣播管理局,履行網路資訊管理的職能。該局鼓勵網路行業建立自己的評判標準。如果發現網路謠言,該局會適時查處,嚴重造謠的還會被以誹謗罪起訴。為有效管理互聯網,美國國會及政府各部門先後通過了《聯邦禁止利用電腦犯罪法》、《電腦犯罪法》、《通訊正當行為法》、《兒童互聯網保護法》等約130項相關法律、法規,對包括謠言在內的網路傳播內容加以規制。我國在上個月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