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宣傳車道交匯點禁停車

【本報訊】近年車輛大增,道路上車輛會集頻率增加,此情況尤出現在車流集中的旅遊及商業區路段,若交匯點堵塞,往來道路必然受到影響。治安警局交通廳年內加強在道路交匯點執法。昨日上午警局交通廳人員到約翰四世大路、殷皇子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一帶進行宣傳活動,呼籲駕駛者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在交匯點停車。

交通廳警司張映順等一行十二人組成宣傳小隊,向駕駛者派發 “交匯勿停留,樞紐暢通走”的主題單張,即場勸喻違例者及檢控。

根據警局的分析,在交通繁忙時段,約翰四世大路與殷皇子馬路,以及翰四世大路與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交匯處,常出現車輛因爭先恐後而不理會前方不通而搶入黃格停留,阻礙橫向車輛通行的情況。

交匯點停車違反《道路交通法》,其影響是阻礙他方行車道,造成淤塞連鎖交通路網;容易引發交通意外,對自身亦無好處。根據本澳《道路交通法》的規定,駕駛員根據交通狀況而預見其車輛一旦駛入十字形交叉路口或T字形交叉路口後不能移動而會影響橫向交通,則不應駛入,即使讓先規則或交通燈允許其駛入亦然,違反規定者,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

治安警察局呼籲駕駛者接近交匯處時放慢車速,預先觀察前方車流,若發覺未能即時通行,應耐心停車等候,切勿搶入交匯範圍例如黃格等候橫越交匯點,這樣會明顯對其他方向來車造成障礙,導致 “打困攏”的情況;駕駛者應該注重公德,摒棄自私急躁,尊重其他道路使用者,否則因快得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