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局就公屋發展策略諮詢長者事務委員會

【本報訊】房屋局日前舉辦《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長者事務委員會的諮詢專場,向出席委員介紹諮詢主要內容並收集意見及建議,與會者關注到未來公共房屋的規劃,尤其針對長者而設的公共房屋之設計、配套設施、休憩空間,以及社屋一屋兩戶等問題。

《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長者事務委員會諮詢專場於本月20日上午在房屋局舉行,出席的有房屋局代副局長鄭錫林與研究、資訊及支援廳廳長李潔如,與會者包括長者事務委員會委員吳炳鋕、莫均益,及委員代表孔惠榕。

會上,有與會者認為面對人口老齡化的趨勢,特區政府應在長者社會房屋的規劃及設計時,多考慮長者之需要,設置無障礙設施,增設醫療、康體、護老等配套設施,照顧長者的住屋需要。

房屋局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重視長者的住屋需要,因應人口老齡化的趨勢,現時的公共房屋規劃,已特別考慮老年人口的增加及需要,在社屋設置無障礙設施,並於各長者單位設有平安鐘及煙霧感應器,為獨居長者提供 24小時無間斷的緊急支援。而因應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諮詢文本建議在規劃公共房屋時,不單要預留一定數量的長者社會房屋單位,還要針對房屋設計、社區配套、公用設施等,作出靈活化處理,才能更好地照顧長者的日常生活及出行需要。

有與會者提到最近社會討論社會房屋一屋兩戶之問題。房屋局回應,按照相關法規規定,“如有需要,房屋局亦可將同一房屋分配給多個個人申請人,而該房屋受該局指引及管理”, 因此,局方按有關規定以現有資源,安排一人之社屋申請家團,與同性別之人士共同租住一個有兩個獨立房間,每個房間有各自獨立門鎖之兩房一廳單位,上述安排並不僅限於長者,而是適用於所有單身人士,以期讓輪候家團可盡快上樓,希望減輕輪候者在住屋方面負擔。現時,確有不少因存在迫切住屋需求人士同意共同租住一個社會房屋單位,而兩個同性別之獨居長者合租一個兩房一廳單位,租戶之間亦可以互相關顧,互相照應,倘出現任何突發情況,亦可及時尋求協助。局方一直特別關顧每個合租單位之租住情況,倘租戶提出合理原因,亦可協助有關家團調遷。

房屋局重申,在作出相關安排時,任何人士可向房屋局提出不接受相關安排的訴求,並提供合理原因,例如出示醫生證明必須居於獨立單位,但由於現時獨立單位資源相對不足,不接受房屋局安排的人士或家團,可選擇排名單末尾等待第二次機會,並按序輪候,待有資源時才可安排入住。

為期60日的《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公眾諮詢將於7月1日結束,房屋局呼籲廣大市民、各界人士和社會團體爭取在諮詢結束前,透過郵寄(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傳真(28305909)、電郵(info@ihm.gov.mo)、網址(http://www.ihm.gov.mo)提供意見或建議。

《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諮詢文本可在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下載中、葡文版本;或於房屋局、政府資訊中心、民政總署轄下各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政府圖書館索取中、葡文諮詢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