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責倉卒批准巴士加價 要求公開諮詢及考慮服務質量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批評交通事務局倉卒批准調升巴士服務單價,要求撤回方案,公開審核標準,重新諮詢公眾,把服務質量和居民負擔能力列入審批加價的準則。

學社3名成員到交通事務局遞信,高叫口號“抗議3家巴士公司合謀加價”。新澳門學社議員助理陳樂琪質疑當局審批準則,批評交通事務局事前不動聲息,突然宣佈完成審批三間巴士公司於本年四月提出增收服務費的申請,批准加價高達百分之廿三點三。審批全沒考慮巴士服務差的實況,亦沒有在收到申請後向公眾公佈消息,及諮詢公眾的意見。審批全程缺乏透明,令人懷疑事件再涉及官商勾結、利益輸送。

對於當局稱根據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合同規定,營運公司每年最多可向特區政府提出一次調整單價申請,調整比例需視乎各公司提交申請時,統計暨普查局最新公佈的三項指數,包括澳門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陸路運輸業全職有薪酬雇員的平均薪酬及車用輕柴油平均定價,並按公式計算加幅。新澳門學社指,不參考市民最關心的服務品質和市民的負擔能力等對使用公交服務者最貼身的問題,只參考三個指數而不參考意外率、投訴率及服務品質,公眾根本無法理解,澳門通脹雖劇,但極難想像為何一年不到竟可調升費用分之二十三點三。即使官方稱按合約辦事,但合約卻未見公佈,公眾無法監察,很明顯,整個機制存在極大漏洞。

新澳門學社認為,凡涉及民生的公共事業或特許經營公共服務收費調整,政府應在收到申請後交由立法會進行公開討論及審議,以保障公眾知情權。現時未有這制度,政府應公開解釋及進行公眾諮詢,將服務品質和市民負擔能力等因素納入審批巴士公司加收服務費的考量,令三間巴士公司提升競爭力和提升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