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登錄社保任意制度 婦涉假聲明案移檢院

【本報訊】社會保障基金表示,早前接獲市民舉報,疑有人為申請登錄任意性制度及補扣供款作出不實陳述,個案已於今年5月底移送檢察院處理。

按法律規定,作出虛假聲明可構成刑事罪行。

去年10月,一名婦人向社保基金提出登錄任意性制度及補扣供款的申請,並聲明在申請登錄前12個月身處澳門足183日,且2001年至2010年期間每年均身處澳門足183日,在處理有關申請期間,社保基金接獲兩名人士來函舉報,指該婦人自1980年婚後往香港定居,甚少回澳,每年身處澳門不足183日。

經向相關部門核查後,確認該名婦人提出登錄申請前12個月,及2001年至2010年期間每年留澳日數均不足183日。由於有跡象顯示其在申請文件及聲明書上作出不實陳述,意圖取得社保基金登錄及供款資格,已將個案移送檢察院處理。

社保基金表示,社會保障制度是為依法登錄的受益人提供保障,為維護供款的合法性,如發現懷疑個案,會切實跟進。市民如對社會保障制度有任何查詢及意見,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532850,或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