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不滿倉卒准巴士加價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美儀不清政府倉卒批准巴士加價,要求政府解釋。

陳美儀說,6月29日政府發佈消息稱,“今年4月已收到三間巴士公司提出調整巴士服務單價之申請,並已按照合同規定作出審批,目前正進行最後行政程序”,“故經綜合分析相關資料及計算合同所訂定的指數,政府同意按合相關調整機制,調升各類服務之單價約23%”。從政府發佈的消息看,巴士加價23%已成定局,只差最後的行政程序而已。

此消息一出,引起了社會強烈的不滿和批評。7月7日政府又發佈消息稱,“交諮會討論巴士服務價格調整機制”,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7)日表示,非常理解社會近日關心巴士服務費的調整,他已指示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檢視調整費用的程式,並確保巴士營運者回應公眾對於改善巴士服務質量及保障乘客安全的訴求”。

陳美儀說,巴士收費事關民生,即使加價後由政府補貼亦是事關公帑,“以人為本”的“陽光政府”豈可草率行事。

陳美儀質詢當局:

1、政府在“今年4月已收到三間巴士公司提出調整巴士服務單價之申請”,為何整個審批工作如此缺少透明度?為何“已按照合同規定作出審批”後才向社會公佈?在“作出審批”之前,為何未諮詢交通諮詢委員會?行政長官7日稱“目前特區政府已經落實檢討巴士服務費調整的程序”,能否儘快公佈檢討情況?

2、本澳新的巴士服務系統運行不久,在行車安全、服務質素方面飽受社會批評,有許多方面都需要完善,在此情況下政府批准同意加價的依據是什?難道僅僅只是考慮“澳門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陸路運輸業全職有薪酬僱員的平均薪酬(基於奬金和雙糧不是基本薪酬,故不計算其中)及車用輕柴油平均定價 ”?難道不考慮巴士公司在行車安全、服務質素方面的表現嗎?

3、特首稱要督促“責成相關部門督促巴士營運者,重新檢討其服務,以及改善質量與安全”,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要求交通事務局在短期內落實推出巴士評鑑制度”。2010年訂定的《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合同》中是否要求巴士公司有服務承諾?交通事務局何時能推出所謂的“巴士評鑑制度”?在該“評鑑制度”下的評鑑結果如何用於政府對巴士公司的監管、如何用於巴士公司的調價申請,對評鑑差的巴士公司又有何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