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賭場法案細議畢 倡禁21歲以下在賭場工作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完成討論《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其內逗留及博彩的條件》法案,預計本立法會期內可提交立法會大會討論。

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昨日在會議後指出,法案的爭議性較大,審議時間超過1年,委員會曾質疑政府以政治取向限制21歲以下年青人的工種,會否抵觸法律制度的核心取向。 關翠杏稱,委員會認同政府出發點是回應社會訴求,善意保護年青人,並非限制。 關翠杏補充,政府會考慮將有關規範延伸至其他博彩項目,避免年青人過早接觸賭博。

關翠杏表示政府有意將年齡限制延伸到足球、賽馬、賽狗等博彩頂目,不過目前沒有確定時間表。關翠杏表示法案會爭取在本屆立法會會期結束前送交立法會表決。

草案建議規管進入賭場年齡,由目前18歲提高到21歲,法律生效後,所有21歲以下人士不能在娛樂場所工作。不過目前已在娛樂場工作的21歲以下人士不受影響。對外界質疑這“一刀切“的做法,可能侵害市民工作權利,政府表示修法是為了要回應社會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