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暨青年局就審批持續進修課程作回應

【本報訊】教育暨青年局稱,所有申請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資助項目,必須經局方嚴格審批,評審內容包括機構性質、場所設施、教學設備、課程設置、導師資格、費用及舉辦經驗等。

教青局稱,局方在在評審「智能手機免費短訊推廣培訓」課程時,關注到其教學內容,要求提供課程的機構提供進一步的資料。該機構回覆指課程主要教導如何在合法及不滋擾他人情況下,利用短訊達到理想的宣傳效果。綜合評審因素,局方認為課程符合審批要求,批准此項課程。

教青局稱,根據局方資料,該課程曾有一名學員報讀,因課程收生人數不足,已於2012年7月18日取消,已報名學員的資助金額已即時退回至居民的個人進修帳戶中。

教青局稱,局方感謝社會對審批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課程提出的意見,歡迎居民舉報可能存有的不規則情況,局方將嚴謹審批申請項目,為居民提供多元優質的進修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