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為重,預防為先 軍隊幹部70個“不准”

曾有媒體說,“吏之腐敗,病在肌膚;官之腐敗,病在腸胃;而軍隊一腐敗,則在骨髓。”軍隊是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的一部分。在全黨和全社會都強調反腐的時候,軍隊在這方面當然也不應例外。

谷俊山不再擔任軍隊要職

2012年3月1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在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解放軍代表團全體會議時強調,全軍和武警部隊必須始終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各項建設首位,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要紮實開展“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學習教育活動。要加強軍隊反腐倡廉建設,保持軍隊黨組織和幹部隊伍的純潔性。要大力發揚艱苦奮鬥、勤儉建軍優良傳統,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防止奢華。

胡錦濤主席在新的形勢下再次強調軍隊反腐倡廉,引起了中外媒體的廣泛關注,甚至有人聯想到了軍隊近期的人事調整——今年2月初,據國防部官方網站顯示,解放軍總後勤部進行人事調整,谷俊山不再擔任副部長,但沒有透露谷俊山具體去向。

谷俊山1956年生於河南濮陽,曾任總後基建營房部辦公室主任,營房土地管理局局長,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副部長、部長,全軍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全軍房改辦公室主任等職,2009年任總後勤部副部長。香港《文匯報》報道說:“解放軍總後勤部副部長谷俊山中將已去職。儘管官方並未透露谷俊山去向,但谷俊山因貪腐落馬的傳聞在坊間已經流傳數日。此消息一旦被證實,谷俊山將成為繼原海軍副司令王守業中將之後又一落馬的高級將領。”

人們還注意到了《解放軍報》今年2月10日的報道:“從今天開始,總後機關將集中利用20天時間、分4個階段展開‘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學習教育活動。”中央軍委委員、總後勤部部長廖錫龍強調,要把開展學習教育活動的著力點,放在解決黨委班子建設的突出問題上,著力查找班子建設的薄弱環節,著力搞好重點領域的風氣整治,著力加強高中級幹部教育管理,使各級領導幹部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堂堂正正做人,乾乾淨淨做事。

完善審計制度

一位長期研究軍隊反腐倡廉建設的專家告訴環球人物雜誌記者,在當前的形勢下強調軍隊反腐,並不意味著中央要對軍隊做出新的部署,也並非針對某個人或某些事件。實際上,胡錦濤同志從2004年9月任中央軍委主席以來,一直很重視這個問題,在許多會議上都強調軍隊要加強廉政建設。這次講話,是胡主席對軍隊一以貫之的、基本的要求。

胡主席強調軍隊反腐,有兩大重點。首先是提出“從嚴治軍、從嚴治官”,從反對商業賄賂、完善審計機制、加強作風建設、構建懲防體系等幾個方面入手,懲治軍隊腐敗。這方面的工作部署,可以追溯到2006年。

當時,隨著軍隊現代化建設的加速發展和軍事鬥爭準備的不斷深入,裝備採購市場化、後勤保障和其他保障社會化程度不斷提高,部隊在商品交易活動中,面臨商業賄賂誘惑和腐蝕的程度也越來越高,經濟違法違紀案件問題呈上升趨勢。2006年8月,解放軍按照總政治部、軍委紀委的統一部署,開始重點治理工程建設、物資裝備、醫療衛生、軍交運輸、財務、軍需、通信、有償服務以及社會化保障領域在招投標、採購等軍地經濟交往中的商業賄賂行為,確保軍隊高中級領導幹部和機關幹部嚴格自律、廉潔從政。

同年,經中央軍委批准,“全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成立。組長由總後勤部部長廖錫龍擔任,成員來自解放軍四總部,主要職責包括:負責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總體籌劃和組織領導工作,指導各總部和大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抓好經濟責任審計法規建設並督促落實,組織交流和通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審批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和重要審計報告,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小組計劃在當年審計全軍官員983名,包括軍職26名、師職135名、團職822名。審計的重點內容包括:年度預算、工程建設、裝備物資器材採購、大項投資、房地產開發、有償服務等決策程序是否科學、民主、規範;有無超預算開支、挪用經費、違規存款、應收未收、收不入賬和“小金庫”等問題;領導幹部是否按規定程序、權限和標準辦事,有無插手敏感經濟事項、揮霍浪費、貪汙賄賂等問題。審計結果也將作為對相關人員實行晉升、降職、撤職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的依據。

此後5年,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一直被擺在突出位置。據總後勤部的公開資料顯示,2007年全軍共審計單位和項目7.7萬個,取得直接經濟效益68億元。

2011年7月,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頒佈《軍隊審計人員廉潔從審規定》,對審計人員廉潔從審提出了“十不准”要求:不准接受被審計單位超標準接待,無特殊情況不得在地方賓館食宿;不准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商業預付卡和有價證券;不准參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出資安排的旅遊、娛樂、健身、聯歡等活動;不准隱瞞或者歪曲審計事實真相,洩露審計秘密;不准利用知悉和掌握的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有關信息謀取私利;不准索取或者以借用名義佔用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財物;不准縱容、默許、授意親屬或其他特定關係人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謀取私利;不准違反規定幹預和插手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以及其他敏感事務;不准在被審計單位報銷任何費用,或者要求被審計單位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開支;不准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其他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2011年9月,中央軍委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軍隊審計工作的意見》。

健全懲防體系

胡主席強調的另一個重點,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從思想上預防軍隊腐敗,做到預防為先、關口前移。

早在2006年3月,中央軍委就頒發了《建立健全軍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意見》,將反腐納入軍隊“十一五”規劃之中。

2008年9月,中央軍委頒發了《建立健全軍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明確了軍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主要目標,全面規劃和部署了軍隊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處等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務,提出了堅決懲治和預防腐敗的相關措施,是深入推進軍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性文件。

黨的十七大召開之後,建立健全軍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軍隊最重要的工作之一。2009年,中央軍委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軍隊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的意見》,要求解放軍高中級幹部一定要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著力解決個人主義嚴重的問題、學習膚淺和學用脫節的問題、工作指導思想不端正和履職盡責不到位的問題、工作指導方式不科學的問題、奉行好人主義的問題、有令不行和有禁不止的問題、奢侈浪費和貪圖享樂的問題。

2011年6月,經胡主席批准,中央軍委印發《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從11個方面對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潔從政行為作出70個“不准”的禁止規定,同時,對黨委、紀委、黨委書記和副書記、機關部門的責任作了規範,規定了考評及責任追究辦法。

(黃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