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倡橫琴澳門合作發展離岸金融

【中新社8月9日電】9日,泛珠三角區域地方金融合作與改革創新會議在海口召開。澳門特別行政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委員尹先龍建言橫琴與澳門聯合發展離岸金融。

他表示橫琴是推進國家經濟轉型升級的特區中的特區,被賦予了一系列的金融創新政策,鋻於與澳門相連的地緣有關係,他對橫琴金融業發展提出六條建議:

一是橫琴金融業發展的總體制度安排應該是高度開放的,市場準入要求應該體現制度的高度開放。在風險可控、有控的前提下,制度必須簡單、程序必須簡化、服務必須優質;

二是金融機構一旦獲准進入橫琴,可考慮無需經過設立代表處等階段而直接經營業務,放鬆或取消業務範圍和區域等的限制;

三是在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實現資本項目逐步開放以及“走出去”的過程中,橫琴可以步子快些,試點人民幣、澳門幣、港幣甚至其它相關主要貨幣的自由流通,允許橫琴與澳門的資金自由流動或有管理的自由流動;

四是從服務實體經濟的原則出發,橫琴的金融發展可配合解決當前澳門與內地金融合作中遇到的一些具體問題,如抵押品登記和處置、以及資產轉讓等,考慮在橫琴建立一個抵押品登記、認證、處置及交易中心和一個金融資產轉讓中心。就抵押品中心而言,可以先粵澳做起,逐步輻射泛珠三角,再到兩岸四地乃至其它地區,抵押品也不僅僅來自銀行,也可以是其它金融機構甚至商業機構等。就資產轉讓中心而言,可以從銀行開始,將銀行間的自發雙邊場外轉讓引導到公開的有組織的平臺,並在此基礎上發展資產證券及相關的服務;

五是發達經濟體的經驗表明,在其貨幣國際化的過程中及之後,需要有自身的離岸金融中心。未來橫琴的離岸制度,可考慮效倣澳門,金融機構可以僅從事離岸業務,也可以將離岸和在岸業務“合二為一”,但只有僅從事離岸業務的機構才能取得離岸制度的優惠;

六是泛珠三角區域公共市場信息平臺也可以立足於橫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