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儲蓄制度規定在澳不足183日今年須再作聲明

【本報訊】社會保障基金表示,截至8月9日為止,已收到3,215份關於不被列入2012年中央儲蓄制度撥款臨時名單的聲明異議,並提醒因屬法規所指的七種情況而身處澳門不足183日的參與人,由於身處外地的狀況每年可能變動,即使去年已辦理聲明異議,今年仍須重新作出聲明。

截至8月9日為止,社保基金共收到3,215份聲明異議,親臨或電話查詢共8,076人次。

對於部分不被列入臨時名單的參與人提出疑問,為何去年已透過聲明異議程序最終被列入中央儲蓄制度2011年撥款確定名單,今年仍不被列入臨時名單而須再作聲明異議,社保基金表示,由於參與人因法規所指的七種原因而未有身處澳門足183日紀錄的情況可能每年有變,例如就讀的課程完結、病癒或移居外地等,故即使去年已辦理聲明異議,今年仍須重新提出。

而就部分市民指其長期居於本澳,沒有離境,但仍不被列入臨時名單,社保基金建議市民可於聲明異議表格及有關聲明書內填寫其2011年在澳的實際情況,以便社保基金綜合分析及處理。另外,如市民去年辦理聲明異議或任意性制度登錄時已遞交涉及2011年的時間證明文件,可於填寫表格時陳述有關情況,社保基金將根據資料翻查檔案。

為節省辦理時間,社保基金呼籲市民,若對遞交相關證明文件方面有疑問,可先查閱通知信內的遞交文件指引、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或致電28523333查詢,以免因文件不齊而需補交。

有關不被列入中央儲蓄制度2012年撥款臨時名單的通知信已於8月6日全部發出。不被列入臨時名單的參與人若2011年身處澳門至少183日,或屬法規所指的七種情況而身處澳門不足183日,可於9月14日或之前向社保基金提出聲明異議。聲明異議表格及各聲明書可自行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或至各服務點索取,填妥後遞交至全澳80多個服務點,包括社會保障基金總部、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中區市民服務中心、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街總、工聯、婦聯、明愛、中總、僑總、退休、退役及領取撫恤金人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