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澳日大樓用途未違約

【本報訊】政府代表昨日在立法會表示,澳門日報大樓用途按照批給合同條款,並未看到背離情況。澳門基金會說,已經要求素研中心退還約350萬資助款項。

立法議員高天賜就近日社會關注的澳門日報大樓使用問題向政府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交代。工務局長賈利安稱,當局非常關注澳門日報新大樓使用情況,要求澳日解釋有關問題,澳日回覆指出大樓供自用、印刷、寫字樓和停車場用途,小部份無償給團體使用,當中包括澳門志願者總會的公民素質研究中心。當局看不到澳日大樓使用有偏離合同情況,若查實違反合約,政府定會嚴懲。

致於會否批地給其他報章,賈利安等政府官員重申,“依法,並配合澳門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跟進”。

對澳門日報大樓用途涉及素研中心獲澳門基金會1千萬資助的問題。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副主席林金城回應,基金會批予公民素質發展研究中心的資助,規定裝修費和活動開支各占一半,必須專款專用,若超支需要自行籌集。中心所舉辦的活動共花費約150萬,需要退回約350萬的資助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