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再認巴士加價計劃欠妥 立會應否先議批給無共識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長汪雲再次承認早前推出的調整巴士服務費計劃欠善,承諾會作改善。

汪雲昨日在立法會上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有議員再次提出大型公共工程及專營合約批給事前應經立法會討論,但有議員不以此為然。

政府再承認存在不足

吳國昌議員昨日在立法會上口頭質詢政府工作時再次提及早前引起爭議的巴士服務費調整問題,要求政府保護公帑,維護特區整體利益,回應公眾期望。

汪雲回應,政府承認是次的巴士服務費調整計劃存在不足,尤其是訊息發佈、透明度方面,政府必定認真檢討,作出改善。他又稱,巴士調整服務費行政程序凍結後,交通局會嚴厲督促巴士公司提出改善服務的方案,必須切實提升安全、班次及設備。交通局將儘快推出巴士服務評鑒機制,引入公眾直接參與,建立具激勵性及阻嚇性的獎懲制度。

事前討論有議員不認同

吳國昌議員認為,基本法規定立法會可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促請政府盡快定期召開巴士服務公聽會,提高透明度。但徐偉坤、劉永誠反對這建議。強調立法會並非行政機構,本澳基本法規定立法會的監察權包括審議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若重大公共工程和專營及特許批給先通過立法會審議和討論,可能干預行政權力,有違本澳行政主導的制度。況且立法會已設立土地即公共批給跟進委員會,政府可透過委員會與立法會加強溝通。

汪雲回應稱,在多元化機制下交通局接受立法會的監管,與立法會保持溝通,日後會主動與立法會和相關的專責委員會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