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攜冒牌貨闖關被捕

【本報訊】海關接獲治安警察局轉介個案,指一名曾於二零一零年涉嫌在大三巴牌坊附近兜售冒牌手提電話被控詐騙,被法院判刑,被列入禁止再次入境的旅客,循海路乘深澳客船進入本澳時被揭發,在其身上查獲一批懷疑冒牌手錶、手提電話及配件。

海關根據治安警察局提供的資料,本月十三日在外港碼頭邊境站,出入境事務廳警員截獲一名違反禁止再次入境命令的男旅客,在其隨身行李內,發現懷疑偽冒 “CARTIER”、 “PATEK PHILIPPE”、 “VERTU”、 “GUCCI”及 “LOUIS VUITTON”品牌的手錶、手提電話及配件共十五件。這些偽冒物品外觀粗糙、品質差劣,因該男子在澳門有販賣冒牌手機前科,治安警察局與海關採取聯合偵查行動,海關人員接案調查後,經品牌鑑定人鑑定,證實有關物品為侵權物,正貨每件市值約為澳門幣數萬至數十萬元。該名嫌犯姓林,年齡為三十九歲。

海關以《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控告該名男子,將之移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六個月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海關稱,海關抽查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市民和旅客,任何貨物進出本地區時,均需按照澳門《對外貿易法》等法律之規定,依法向海關申報。海關會繼續與各執法單位合作打擊冒牌貨,查緝違法物品,若發現違法,不論貨物多寡,都會提出檢控。

海關呼籲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可與澳門海關聯絡,提供資料。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24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853) 2896 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