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選舉法修改細則通過 政府將大力推動選民登記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兩個選舉法”修改法案,標誌著本澳“+2+2”、“+100”的政制發展方案最終完成。政府表示接下來會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市民登記作選民,為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做好準備。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法案,以及《修改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兩法案最終獲全體會議通過。

政府上月初向立法會引介該兩項法案,法案建議增加立法會直選間選各兩席、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由300人增加至400人,亦對間選制度,議席分配,行政長官選委界別調整作出規定。

間選制度仍存分歧

立法會直選及間選議席各增加兩個是《立法會選舉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政府早前多次強調,提出這方案是基於兩次公開諮詢,相信這是社會最大共識,具民意基礎,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以及本澳的實況。

在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中,“增加直選”獲得一致支持。但對增加間選議席,以及增加間選後的議席調整、分配則仍存爭議。陳偉智等幾名議員再次表達不滿,認為直選“+2”是本澳政制的一個小進步,但是間選亦“+2”是一個極大的退步。又批評間選制度並未發揮平衡議員結構的作用,界別作用發揮也不足夠。高天賜議員更認為“+2+2”的方案並非真實民意,是民主倒退。

有議員不認同法案建議“社會服務及教育界選舉組別產生一名議員”。區錦新議員批評這與早政府早前的承諾不同,是“過河抽橋”的做法。何少金、陳美儀等議員亦就此提出質疑。要求政府解釋社服和教育界合併為一組別產生一名議員的做出。

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回應,社會對間選制度仍有各種意見,政府會繼續就此作改善。但她強調,間選制度在世界各地都存在,間選議員對本澳作出的貢獻也不容置疑。至於增加間選議席被批評為“倒退”,陳麗敏稱,政府並不認同。她一再強調,這方案具民意基礎。其中間選議席的分配不僅在公開諮詢的意見中體現,也有合資格法人的比例作為考量因素。

政府代表雖多番解釋間選議席的分配,並列舉一系列資料支撐。但該款條文在細則性表決時只有19票支持,未達總票數三分之二,需主席劉焯華參與投票後方得20票,勉強超過三分之二。

對「市政機構代表」的理解不同

《基本法》附件一關於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成員中包括“立法會議員的代表、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其中關於“市政機構代表”再次在引起爭議,因為早期的市政機構經過調整而撤銷,區錦新等議員以此為理由質疑法案修改的合法性。政府法律顧問解釋,按照最簡單的邏輯考慮,本澳不存在市政機構名額自動分配給其他代表的問題,“未來若澳門不設政協委員,其他代表的委員名額也會增加。”對於顧問的解釋,有議員表示認同,但亦有議員直稱“胡說八道”。

法案獲得通過後,多名議員發表表決聲明。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和陳偉智指,增加100人的選委會無助抑止官商勾結小圈子利益輸送。但議員麥瑞權、崔世平、何少金、何潤生、劉永成、 唐曉晴、 徐偉坤和黃顯輝等多名議員認為,法案通過意味著本澳政制發展已邁進一大步,強調法案具有民意基礎和大多數議員支持,贊成兩個法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