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危坐要求速發薪 建設辦命保工人權益

【本報訊】一名受聘於仔湖畔大廈地盤工作的外地建築工人危坐塔樓天台,要求承建商發還部分薪金及勞務費事件,建設發展辦公室高度關注,已向承建商了解情況及要求提交報告。

建設辦表示,湖畔大廈工程完工在即,承建商必須嚴格遵照《勞動關係法》及《聘用外地僱員法》的規定,解決工人退場及薪金問題,保障工人的合法權益。

事件發生於昨日早上11時左右,事發後,勞工局、消防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及建設發展辦公室人員相繼到場處理,根據現場消息稱,危坐第三座塔樓天台的外地工人姓劉,2011年初入職,負責水電工作,直接受僱於承建商。事件初步懷疑該名工人工作限期昨天屆滿,由於薪金發放與承建商不能達成共識,擔心一旦離澳後,薪金追討無望,情急下危坐第三座塔樓天台,要求承建商立即發還薪金及勞務費。經過半小時的擾攘,相關部門調解後,工人安全返回地面,未有受傷,隨後隨由勞工局及承建商跟進。

建設發展辦公室高度關注這事件,將與勞工局緊密聯繫,繼續跟進。建設辦重申,部分公共工程將陸續完工,工人退場機制及薪金發放的問題,承建商必須嚴格遵照《勞動關係法》及《聘用外地僱員法》規定解決,若有違規,建設辦定必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