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縱火表證成立現金擔保外出候查

【本報訊】一名男子涉嫌縱火,經檢察院初步偵訊後,表證成立,繳納擔保現金候查。

檢察院稱,涉案男子姓關,31歲,任職莊荷。今年8月21日早晨,關某與朋友喝完酒後,步行回家途中經過天神巷某地盤時,發現地盤外圍包著綠色防沙膠網。由於他近日心情欠佳,為發洩不滿情緒,隨手用手中打火機在該地盤三處位置點燃防沙膠網,確定成功點燃後逃離現場。消防員接報後趕抵現場將火撲滅。警方經調查後,次日在關某工作的娛樂場將其拘捕。關某承認縱火,警方隨後在其員工儲物櫃内搜獲其作案當日縱火使用的打火機,以及所穿衣物。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案中嫌疑人觸犯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爲罪,向法官建議獲准,對嫌疑人採取提供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繳納擔保金的強制措施。案件交還警方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