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地者擴建別墅劈山闢花園敗訴 政府收地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歡迎中級法院早前駁回一宗涉及路環竹灣豪園的霸地擴建案件的上訴,要求上訴人將佔地清遷,歸還政府。

局方稱,該個案佔地人無視法紀,非法佔用公地,破壞山體,興建私家花園,局方嚴格執行法院判決,並繼續跟進區內其他類似案件,佔地必須盡快歸還土地,否則政府清拆僭建物,收回土地,追收清拆費。

霸地擴建破壞山體

被法院駁回的個案涉及竹灣豪園一幢別墅旁的土地及山坡,土地工務運輸局稽查人員巡查時發現有人將該幢原為三層高的別墅非法向上擴建,立即發出禁止施工令。局方人員其後多次到有關地點調查,發現非法工程不但沒停止,反而大肆興建。局方比對地籍資料後,證實佔地者擴建非法霸佔毗鄰的政府地,建造一幢超出政府原規定高度的建築物,多建兩層,同時破壞旁邊山體,造地闢作私家花園。佔地人沒遵守政府警告停工,土地工務運輸局於是刊登預審告示,於2012年2月刊登最終決定告示勒令清還土地。

佔地人提交了書面答辯,聲稱別墅旁土地及山坡屬獲政府批給土地的範圍,如拆卸建築物將對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這顯然與事實不符,其書面答辯遭政府駁回。佔地人同時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早前被法院駁回。

定須清拆還地以保公益

中級法院指出,上訴人以安全為由佔用該土地,又指倘拆卸會完全拆卸整個物業,但法院認為,上訴人不是以安全為由在政府土地興建僭建物,而是故意在政府土地興建其住宅的組成部分,創設不能拆卸的事實。現今建築技術發達,不相信上訴人不能拆卸已興建的僭建物,即使該僭建物已成為其物業的組成部分亦然。

法院認為,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兩次著令拆卸有關僭建物,上訴人以摧毀民政總署建造的設施和危害該處環境的方式佔用政府土地,如政府不勒令歸還土地將違背公共利益。

跟進同區類似個案

土地工務運輸局歡迎中級法院的判決,強調佔地人必須自行騰空土地、拆卸和遷離土地上的僭建物,將土地歸還政府,否則政府會強行清拆,收回土地。局方重申,打擊霸地及非法工程的行動會持續不斷,直至清拆僭建物收回土地,及向佔地人追回過程中所須的費用為止。政府打擊霸地及非法工程的決心一直未搖動,從未鬆懈,絕不手軟,會繼續跟進同類個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