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同意提升解僱賠償月薪上限

【本報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昨日舉行執委會會議。勞工局長、協調員黃志雄表示,勞資雙方同意調升不合理解僱賠償的月薪上限。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執委會會議,勞工局長、協調員黃志雄在會後稱,勞資雙方同意調升不合理解僱賠償的月薪上限,但對放寬最多12個月賠償期限存在分歧。勞資雙方將於下月15日前提交意見書。 現行不合理解僱賠償計算方式,月薪上限為1.4萬元,按年資計,最多賠償12個月。

社協執委會會議亦討論了非全職工作制度。黃志雄稱主要研究資方提出的新方案,內容包括將非全職僱員福利併入時薪計,資方強調此非剝奪員工,勞方對此不同意。黃志雄稱政府聽取雙方意見後,將盡快擬定方案,勞資雙方已同意增開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