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計就計化解新澳門學社訴諸廉署危機 將計就計化解新澳門學社訴諸廉署危機

可能是看到澳門社區發展協會向廉署投訴,運建辦堅持輕軌新口岸路段走內街線路,部分環節可能涉及刑事和行政違法,而廉署則高調發表調查報告事件的啟發和鼓舞,新澳門學社昨日也向廉署投訴,批評特區政府不作為,沒有執行《結社權規範》法律有關行政長官必須在每年公佈特區政府部門尤其澳門基金會每年向個別社團每年發放钜額資助的同時,也促請廉政公署跟進以下事宜:特區政府透過免公開競投方式向澳門日報有限公司批出土地,土地用途條款註明瞭樓宇是澳門日報「自用」作辦公室、工業及停車場用途;但澳門日報卻向第三方「素研中心」租出澳門日報大樓十二樓作辦公室,「明顯違反了批地用途條件」,且「素研中心」涉嫌以「服務費」、「管理費」等名目,企圖逃避違反批地條款的「租賃」關係。另外,新澳門學社亦對批地的理由及公平性提出了質疑。

這是「澳日大樓-素研中心」事件的「升級版」。在過去,還是處於對私人企業「踢館」的「初級階段」,本欄曾以《「同心」樹大招風立法會選戰提前開打》為題分析認為,這些「踢館」行為,與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密切相關,除了是要籍此打擊在本屆立法會選舉中得票數最高的「同心協進會」,及在「建制派」內部催發挑撥分化的效應,以及參與「圍攻」的「反對派」勢力,要藉此為自己在明年的立法會選舉中得到「加分」之外,也是要令在這場「圍攻戰」中受到「誤中副車」之累的澳門日報,其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汙名化」,從而削弱其在明年立法會選舉中的影響力和公信力,消除自己在選舉中的一個「障礙」。

現在,此事件則是「晉升」到向廉署投訴的「高級階段」。與此前「初級階段」的只是圍繞著民間實體進行的性質及力度不同,已經涉及到廉署這個高敏感度的公權力機關,並將矛頭直接指向了澳門日報,不再扭扭擰擰地指桑罵槐。按照相關規例,廉署在接到投訴後,必須進行調查,否則就是不作為。當然,調查結論不排除會還「素研中心」和「澳日大樓」一個清白,指出並無新澳門學社所投訴之違法情事;但也有可能會證實新澳門學社的投訴,並指出政府相關部門的行政缺失,及「素研中心」與「澳日大樓」之間的關係抵觸相關批地批示的原意。倘是前者,當然是「有驚無險」,安渡關山;倘是後者,則極有可能將會是繼「輕軌路線」問題之後,再爆發一個「炸彈」,無論是對特區政府,還是社會,抑或是「素研中心」和澳門日報,都將會造成較大的傷害。而以廉署對「輕軌路線」進行調查的取態及思維定勢看,作出後一個結論的機率並不低。因此,很有必要趕在廉署進行調查之前,拆卸這個「炸彈」。

從問題的焦點看,關鍵是在於當年的批地合約,是不可分拆,及只能是「自用」。而「澳日大樓」高達二十三層,但在目前階段,只是使用了其中的十層,其使用效益一半也不到。即使日後大展宏圖,也不可能全部使用二十三層。但空置的樓層,仍然需要支付各種支出,等於是無效益支出。這對澳門日報來說,是一個頗大的負擔。為了減輕負擔,也是為了支援友好單位和發展文化及社會事業,澳門日報無償地借給有關團體使用,酌量收回部份養護成本,本屬無可厚非。但在澳門正在步入「政治化社會」等種種原因,澳門日報這個本身就是政治敏感度甚高的機構,即使是沒有問題也會被弄成「大問題」,並被拋到了風口浪尖之上。因此,倘若未能及時妥善地對新澳門學社向廉署投訴一事進行危機處理,可能又將會成為一顆「炸彈」。

俗語說,「解鈴還須繫鈴人」。今次向廉署投訴的,是新澳門學社,因而「拆彈」的最佳辦法,就是「將計就計」,採用新澳門學社曾經提出過的建議。這是因為,作為新澳門學社的元老及主要創辦人的吳國昌和區錦新議員,曾經在立法會上作議程前發言,及間接以至是直接地為解決這個問題提供了或是可行的辦法。——吳國昌議員曾經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指出,澳門的媒體經營得十分困難,特區政府應當予以適當扶助。而區錦新議員則更是在「炮轟」特區政府批地予澳門日報之時指出,「在幾乎每家報紙媒體都同樣面對著空間不足、租金高昂的情況下,如果政府批出土地是真心為支持報業界之發展,為何不無償地讓其他有需要的報紙媒體的辦公室都遷進新大樓,而單單只有澳門日報一間報社機構享有特殊的待遇?」

實際上,澳門的媒體,尤其是在澳門回歸前所創辦的媒體,大多是屬於個人辦報,資本薄弱,經營困難,但本著對社會責任感和新聞事業的執著態度,而數十年如一日地堅守崗位。尤其是在回歸前夕的澳門經濟極度低迷時期,有同業為了向夥記出糧,而將自住樓宇按揭給銀行。記得,在一九九九年選舉首任行政長官時,其中一位特首候選人何厚鏵與媒體人座談交流,市民日報社長龔文指出,現在各家報社經營都十分困難,但為了迎接回歸,咬緊牙關捱下來。但倘回歸後仍然頂不住,紛紛關閉,那就不但是何特首臉上無光,而且對「一國兩制」形象也不是甚麼好事。何厚鏵當即承諾,倘當選特首並在就任後,設法協助媒體渡過難關,得以正常經營,這就是所謂「特區政府資助媒體」的來由。

儘管如此,現在不少媒體仍遇到新的困難,就是社址窄迫,連轉身也有困難;但囿於租金樓價飛升,卻無能力予以解決。星報社址還因位於內港附近的低窪地區,某次台風帶來海潮上湧,而致「水漫金山」,傳真機、電話等電器設備全遭淹壞,只得在搶修期間被迫停刊幾天。因此,當澳門日報獲批地興建大樓消息傳出後,也有其他的一些媒體,希望特區政府能「一碗水端平」,同等對待他們,批出土地供他們或是自行建樓,或是集體興建。然而,現實是嚴酷的,澳門市區已無土地可供批給。

現在,藉著「素研中心—澳日大樓」事件的爆發,而昨日到廉署投訴的新澳門學社的主要成員吳國昌和區錦新議員,也曾呼籲特區政府體諒和解決媒體經營困難及社址的問題,既然澳門日報無法全部使用其所有樓層,是否可以採用特區政府以批給澳門日報同樣的條件,讓其他媒體使用澳門日報未能使用的樓層,以拆卸這個「未爆彈」?這是可以一舉三得的:一是清除一個有可能會長期成為政治議題的「未爆彈」;二是可以解決「澳日大樓」未能完全使用,負擔甚重的問題;三是也可解決一些媒體單位的「無地」問題。

但將遇到幾個障礙。其一是特區政府與澳門日報簽署的批地合約,是一個整體合約,不可分拆。其二是如何計價的問題,除了是政府以批地時同等條件,將土地「次批給」之外,還有應當支付給澳門日報興建「澳日大樓」的各種成本,包括工程費用和其他一概費用。

以上兩個問題,只要開動腦筋,各方衷誠合作之下,是可以解決的。而最頭痛的是:入駐資格的釐定,亦即是否所有媒體都可以入駐?倘答案是肯定的話,必會刺激到大量新媒體創辦,以求「分一杯羹」,「澳日大樓」餘下的十三層將無法應付。這對在回歸前苦苦掙紮的媒體,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