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質詢輕軌建設問題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明金就輕軌建設的問題質詢當局。

陳明金說,澳門建輕軌的設想提出已10年,輕軌雛形未見,期間圍繞造價、路線、消防安全、環評等引發的問題不斷,審計署、廉署先後發表專項審計和調查報告後,社會對當局是否有能力在合理預算內如期建造安全的輕軌疑雲重重。

兩署報告反映運建辦對輕軌缺乏整體投資估算,欠缺技術數據和準則支撐決策,與同屬運輸工務範疇下的消防、工務、環保等部門之間無法有效協調等問題,似乎存在行政管理失誤。輕軌對澳門及居民未來數十年的發展及生活影響深遠,目前輕軌系列土建工程正如火如荼地展開,建設團隊當應認真總結,面對公眾疑慮,應採取果的措施,以正視聽。

陳明金質詢當局:

1.輕軌建造是一項精細的工程,任何一個環節,都要有精密、科學的數據支撐。廉署報告中指出,23個輕軌站點中有16個地方未能符合《防火安全規章》的要求,其中第14、15及16處(波爾圖街)已獲得修正,而第11、12及13處(金沙娛樂場及文化中心)仍未完善,另外未見對第1至第10處(由關閘車站至白雲花園)作出改善,也即意味著現在運建辦宣傳的輕軌方案存在多處安全隱患,這是高速運行交通工具所不允許的。一直以來,無論是公眾諮詢還是座談會又或是方案介紹會,運建辦都迴避用技術數據以及安全標準向公眾說明輕軌的運作和設計。報告公佈後,輕軌建造的技術數據和準則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當局可否以此向公眾佐證,逐一闡釋16處未符合防火要求的站點的完善方案?

2.判給金額1,350萬的“輕軌一期澳門C220分段——編製工程計劃”,由本地的一家建築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負責,有關公司在沒有技術數據論證的前提下,通過設計一個評分準則、方法不明的評分表,得出評分結果來支援被選方案。報告被指存在內容流於表面、缺乏科學依據,實際參考作用成疑等問題,當局有無察覺?花公帑聘請顧問公司做工程項目的前期研究,是爲了得到專業的意見和建議,以助科學決策,而非爲了研究而研究,倘本末倒置,是否行政思維出了問題?

3.廉署報告指出,部門間對是否引用NFPA130技術規則這一項,文書傳遞兩年未得要領,跨部門合作看似存在,實則癱瘓。有建議指,應成立向行政長官或其授權官員負責的專責技術工作小組來協調跨部門運作,當局對此態度如何?2007年11月1日特區政府設立運輸基建辦公室,負有“推動及協調有關設置澳門特別行政區輕軌網絡基建所需的措施”等職能。也就是說運建辦本身已是一個專責部門,如再設專責技術工作小組,是否職能重疊?跨部門協作成效不彰,幾乎已是行政部門運作的通病,根源何在?在現有的機制下,如何才能提升跨部門合作的工作效率?倘輕軌新口岸段改變路線設計方案,當局指工程會拖延四年,其與跨部門合作成效不彰是否直接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