疊假不補假損僱員權益 工聯遞信特首要求改善

【本報訊】工聯權益工作部與多個行業工會昨日就疊假問題向行政長官遞信。

工聯權益工作部表示,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僱員每年可享受的法定假期,其中包括至少每年52天周假和10天強制性假日。但實際上,出現假期重疊時,因目前無補假規定,不少僱員每年休假會減少。

工會說,解決疊假問題一直是各行業僱員的訴求,尤其是本澳博彩業、餐飲及酒店等行業蓬勃發展,越來越多人須輪班工作,他們的周假休息難固定安排,遇到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未獲僱主安排補假,就無法全數享受應有的法定假期,會衍的矛盾,甚至有僱主刻意將僱員的周假日指定於法定強制性假期當天享受,形成疊假,以規避法律,損害僱員權益。儘管當局指倘僱主故意將假期重疊,僱員可投訴,但何謂“故意”?僱員有何條件舉證?在無把握的情況下會有多少僱員會不顧飯碗就每年三數天假期去投訴?

工會說,今年兩個強制性假期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與中秋節翌日重疊,不少員工“損失”了一天假期,除了少數企業主動補假外,其餘包括公務員在內的大多數僱員沒補假,今年未能全數享受10天強制性假日。

工聯要求政府率先補假予公務員,以起示範作用,並呼籲私人企業,尤其是獲利豐厚的博彩企業及其他有條件的企業跟隨。工聯說,長遠而言,當局應著手修訂法律,在《勞動關係法》中明確規定假期重疊的補假安排,從法律上確保僱員全數享受法定的所有周假及強制性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