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構建「一中框架」

整整二十年前的十月二十八日至三十日,大陸海協與台灣海基會在香港就「兩岸公證書使用」問題繼續進行處長級工作性商談。在此前的兩會「兩岸公證書使用」商談中,海峽兩會對在協議中如何表述「一個中國原則」發生分歧,因而在香港會談中,兩會代表均就此提出各種解決方案。其中海協代表提出了關於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五種文字方案,海基會代表也先後提出五種文字方案和三種口頭表述方案,但仍然未能形成交集。在雙方代表分別返回北京、臺北後,從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日,雙方文電馳往,最後基本達成共識。其中大陸方面的表述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而台灣方面的表述則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此即是後來被稱為「九二共識」的具體內容。正因為雙方對此內容都予以默認,才有一九九三年四月底的「汪辜會談」,並達成多項協議。

本來,正如上述,最初是沒有「九二共識」這個概念的。台灣方面只是強調「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卻遭到北京方面的多次否認,其中一次筆者還在場,那是一九九六年五月筆者參加澳門新聞界高層訪京團的活動,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在人民大會黨接見訪京團一行,筆者提出海峽兩會是否就「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達成共識的問題,陳雲林交由孫亞夫代答。孫亞夫予以否認,並重申了海協的標準提法。不過他也強調,雙方都就「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及「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達成了共識。不過,此時尚未有「九二共識」這個概念。

實際上,「九二共識」這個概念,是陳水扁已於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的「總統」大選中獲勝,但尚待五月二十日就職,時任「陸委會」主委的蘇起於四月二十八日概括提出的,用於取代此前台灣方面所強調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隨後成為中國國民黨的政策。二零零二年十月,國民黨屬下的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出版了由蘇起、鄭安國主編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一書,系統性地論述「九二共識」。其實,海峽兩岸形成「九二共識」之時,蘇起尚未到「陸委會」任職;倒是鄭安國因當時任「陸委會」企劃處處長,是台灣方面對海基會在香港參與談判的前線人員的後方指揮官,因而對「九二共識」的產生過程知之甚詳。可以說,鄭安國在該書中扮演了說明歷史真相的角色,而蘇起則是從中進行「提煉觀點,昇華理論」的工作。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於二十九日與連戰達成《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將「九二共識」寫了進去,「九二共識」首次出現在大陸的官方文件上。二零零五年六月,海協編寫了《「九二共識」歷史存證》一書,由國台辦屬下的九洲出版社出版,成為大陸方面對「九二共識」的理論總結,也是與《「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一書互作呼應。二零零八年馬英九當選並就任「總統」後,海峽兩會以「九二共識」為政治基礎,進行了八次「陳江會」,簽署了十八項協議。

可以說,「九二共識」是「求同存異」的結晶。在「同」的方面,就是海峽兩岸均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並謀求國家統一。而「異」的方面,海協主張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海基會則強調,對「一個中國」原則,用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因此,有台灣學者將之概括為:台灣方面是「一種各表」,大陸方面是「一中不表」。

從相關資訊可以見到,北京最初對台灣方面的有關論述,是持批判以至是否定態度的,但後來隨著形勢的發展,及對台灣政治生態的瞭解,而有所調整,甚至是「否定之否定」。就以《國統綱領》為例,北京最初也是大加批評,指責其目的是要以「台獨」要挾中共,以「民意」阻阻滯統一,並企圖以語義含混不清的「政治實體」概念,偷渡其「兩個中國」之陰謀,目的是要維持現狀,在拖以待變的基礎上,嘗試以交促變,並意圖以淡化主權之爭,換取「對等承認」。但當後來陳水扁進行「廢統」分裂活動時,卻反過來維護《國統綱領》,批判陳水扁。

就是對「九二共識」的定性,大陸方面也有一個調整的過程。對此,曾於早年與孫亞夫等人集中研究《國統綱領》等文件,供中央高層作對台政策決策參考的楊立憲(現任全國台灣研究會副秘書長),在今年七月號的《中國評論》月刊發表的《「九二共識」廿周年的回顧與反思》一文中就承認,由於當時國共兩個執政黨都沒有從內戰和冷戰的窠臼中走出來,加之相互不瞭解,彼此敵意重、心防深、成見大,習慣於用「陰謀論」來檢視對方,用放大鏡來檢視問題和爭議,以致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兩會糾纏於「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堅持一中原則」究竟是「一中各表」還是「一中不表」等,齟齬摩擦不斷,而忽視了最重要的「兩岸同屬一中」的共識,以致影響了兩岸兩會的良性互動。她又指出,回顧二十年來兩岸互動的經歷,有一個現象頗值得玩味,那就是:同一個「九二共識」,在李登輝時代兩岸曾圍繞其內涵爭論不已,在陳水扁時代又因是否承認並接受它而關係緊繃,但到了馬英九時代卻成為促成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石,這個過程說明瞭甚麼問題?以及可以給我們以怎樣的啟迪?值得我們去思考。由於楊立憲曾經參贊了北京高層對台灣方面的大陸政策的研判,因而她所作出的反思,也就極為珍貴,成為在以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前進路程中長鳴的「警鐘」。

這使人想起了今年二月二十九日至三月一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央對台工作會議,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賈慶林在會上提出了「一個中國的框架」的論述。而在此之前,國台辦主任王毅也曾在美國表示可以同民進黨在一中基礎上達成新共識,也有人將之概括為「一中框架」。這就延伸出一個可值得考的問題,就是可以按照產生「九二共識」的模式,以「求同存異」以至是「聚同化異」的方式,處理兩岸協商進入「深水區」將會遇到的各種複雜問題,尤其是兩岸政治對話以至政治談判,甚至是與民進黨的黨際關係的問題。

當然,「一中框架」不能等於同「九二共識」,因為後者是由海峽兩會經由口頭協商而逐漸形成的不成文默契,而且此默契也未形成正式的官方的協議,而且雙方對它的理解與解釋有所不同,因此容易產生許多爭議。民進党就因無文本而表示「九二共識」是歷史上不存在的東西,因此才有蔡英文提出要以「臺灣共識」和大陸交往。而大陸也看到其不足,所以才有王毅「可以同民進黨在一中基礎上達成新共識」的說法。

而「一中框架」或許可以更為靈活解決某些難題,可以對「九二共識」予以書面化,也可以納入馬英九提出的「不武制度化」,並宋楚瑜所提的「一中屋頂」,還有謝長廷的「憲法一中」相重疊。這就是「求同存異」、「聚同化異」的具體運用。